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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 6日基隆巡察接受民眾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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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美晴台灣基隆報導)監察院103年度地方機關巡察第三組,第一次巡察基隆,由監察委員江明蒼、陳小紅兩位委員,訂於103年10月6日上午9時35分至10時55分,將於基隆市政府一樓市民接待室受理民眾陳情。

民眾若對公務機關或公務人員有違法失職之案件,需要陳情者,可攜帶個人身分證並備妥陳情書狀,於當日接見時間前,至基隆市政府一樓市民接待室登記會見,或可先至市政府一樓服務中心預先登記,以便安排陳情會見事宜。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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