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3日(週三)聯邦政府向眾議院遞交的一份議案提議,任命一位專員並授權下令大型社交媒體服務商及個人刪除網上欺凌兒童的內容。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按目前的法規,網上登載欺凌兒童內容的企業罰款每天為1.7萬澳元、個人將面臨法律訴訟。新議案要求在這基礎上,另設立一位專員有權勒令企業撤銷兒童欺凌相關內容。
新南威爾士大學(UNSW)研究員表示,澳洲稍大一些的孩子中有五分之一都經歷過網絡欺凌。聯邦通信部長的議會秘書弗萊徹(Paul Fletcher)稱,新議案是大選承諾的一部份。
「服務提供商顯然很樂意聽命於這樣一位專員,因為如果不聽從指令,這些內容將被按天數罰款,」 弗萊徹說,該專員還將根據父母的投訴,要求其它個人撤銷網絡上的內容或作出道歉。此外專員還將有權就網絡上的內容採取報警行動。
互聯網公司如谷歌(Google)和微軟(Microsoft)表示,現有的省和行政區法律已禁止網絡欺凌,他們反對在這之上再被政府專員勒令刪除內容的做法。
弗萊徹拒絕了這一專員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說法。他聲稱政府會很注意在不給企業帶來額外的監管負擔的前提下,為澳洲兒童提供網絡安全保障。
一些人權組織也對該議案提出了顧慮,認為這恐將限制人們的言論自由,擔心網絡欺凌內容的定義範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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