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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傷孕婦 藝人黃韻玲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

2014-02-07 18:14 中港台時間|02-07 18: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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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07日訊】藝人黃韻玲去年3月開車不小心擦撞到騎機車懷有3個月身孕的女騎士,造成對方左大腿骨折,因此遭提告;台北地檢署今(7)日依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黃韻玲當時並未酒駕,案發過程被其他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認定黃韻玲有過失。但黃韻玲的律師曾遞狀說明,表明願意以法院審理更好的條件與傷者達成和解,因傷者方面未提出賠償總金額,也表示將等孩子出生再談和解事宜,並非黃韻玲沒有誠意談和解,或對傷者不聞不問。

台北地檢署認定,黃韻玲有過失,且雙方未達成和解,今天以過失傷害罪將黃韻玲起訴。

(責任編輯:梁夢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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