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鑒

劉遠舉:說道歉與原諒之前,先談談復仇

【大紀元2014年02月09日訊】最近,社會上熱議道歉與原諒,不知為甚麼,這讓我想起爺爺以前的一首詩,前幾句記不得了,最後一句卻印象深刻:「俠女施劍翹,手刃孫傳芳。」也許,說道歉與原諒之前,應該先說復仇。

施劍翹,原名施谷蘭,從小被過繼給叔叔施從濱。1925年,直奉軍閥混戰,身為奉系軍長的施從濱奉命阻擊直系軍閥孫傳芳。面對孫的多次誘降,施不為所動,被孫傳芳俘虜後,孫傳芳置不殺戰俘的國際公理不顧,用鐵絲綁縛施從濱,將其斬首,並殘忍地將他的頭顱掛在安徽蚌埠車站,懸屍三天三夜。孫傳芳的行為引起當地紅十字會強烈不滿,出面草草收殮。後來施劍翹的三叔冒著生命危險,將施從濱屍首運回安徽桐城埋葬,並趕到天津給嫂子和侄女報信。施劍翹得知後,哀慟萬分,從此立下了報仇的決心。

施谷蘭自幼深居閨閣,還纏過足,弱女報仇,其難可想而知,故而最初她將復仇的希望寄在堂兄施中誠身上。施中誠幼年喪父,受施從濱夫婦諸多恩惠,從保定軍官學校畢業後,一路官運亨通,直至煙台警備司令。施劍翹本以為堂兄會知恩圖報,不過,這個要求一般人的確太高了一些,堂兄不願斷送榮華富貴,去為伯父討還血債。施劍翹一怒之下,與之斷絕兄妹關係。

三年後,也就是1928年,施劍翹遇到了閻錫山軍中的諜報股長施靖公。施靖公對她的遭遇深表同情,並毅然表示,待時機成熟時,願粉身碎骨,替施劍翹去報得血仇。施劍翹感激他的大義,欣賞他的膽色,就委身於他。不想結婚之後,施靖公卻把誓言拋之腦後,一再推托。1935年6月,施劍翹忍無可忍,毅然帶著孩子回到天津娘家。行前,她賦詩明志:「一再犧牲為父仇,年年不報使人愁。癡心願望求人助,結果仍須自出頭。」

此後的施劍翹,不再寄希望於他人,決心親自動手,籌備復仇計劃,了卻報仇心願。這個時候,離施父被殺,已經整整過去了十年時間。這十年,施劍翹犧牲親情、愛情、家庭,一心一意為著復仇,也許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在這期間,孫傳芳也從昔日的地位上一落千丈。

1926年6月,北伐開始,孫傳芳接連敗退,到1928年,孫傳芳殘部宣佈解體。當年年底,孫傳芳寓居東北瀋陽,被張學良禮遇為「客卿」,隨著東北易幟,孫傳芳、張學良關係日漸疏遠。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後,孫傳芳舉家由東北遷至天津隱居,除了在政治上與蔣介石政權較量,也與日本軍界「精英」土肥原賢二、岡村寧次等多有往來。為此,蔣介石指令國民黨在津特務組織加強對反蔣分子和北洋政府下台政要的監控,孫傳芳自然是重點受控人物之一。為了明哲保身,孫傳芳公開聲明不被任何政權利用,深居簡出,皈依佛門,成了天津居士林佛學會的理事長。

在這期間,施劍翹想過在法租界電影院門口下手,但散場時觀眾太多,怕誤傷群眾;她也多次到孫傳芳位於英租界的豪宅周圍探察,發現戒備森嚴,無法下手;她甚至想到了化名到孫傳芳的家裏當傭人。1935年秋,當她得知孫傳芳會在佛堂帶頭誦經的時候,施劍翹就打定主意在此伺機刺殺孫傳芳。

1935年11月13日,天下著雨,孫傳芳到了佛堂之後,便默默地盤坐在前排的蒲團上。施劍翹看到機會來臨,悄然走到孫傳芳身後,用勃朗寧手槍,對準孫傳芳後腦扣動扳機,緊接著,不慌不忙,朝孫的太陽穴和腰部各補射一槍。孫傳芳立刻斃命。面對慌亂的群眾,施劍翹大聲說道:「各位朋友不要怕,我為父親報仇,決不會傷及無辜!孫傳芳是我打死的,一人做事一人當,不會連累大家。」同時,向圍觀者分發《告國人書》以及施從濱的照片。

懸疑的刺殺過程、血濺佛堂、烈女復仇、軍閥殞命等等因素,立即引來了輿論的極大興趣,當天下午6時,《新天津報》就發出號外,報導了「施從濱有女復仇,孫傳芳佛堂斃命」的特大新聞。次日,天津、北平、上海等地的報紙都予以頭版報導。

在法庭上,施劍翹面對孫的家屬的哭訴和孫舊部「請予嚴厲判處」的叫嚷,神色安詳,泰然自若地訴說報仇經過,歷時長達兩個多小時供述,婉婉道出十年磨礪之絕決與艱辛,聽者無不動容。施劍翹的身世、刺殺經過、審判細節,連篇累牘地佔據著各大報刊的版面,一時間,舉國轟動。在大眾眼中,施劍翹是一個柔弱且剛強、兼具傳統美德與現代特質的女子,孫傳芳則是一位聲名狼藉的下野軍閥。社會民眾對施劍翹刺殺行為漸生同情與理解。所以,施劍翹被判處七年徒刑後,在社會各界人士的聲援和輿論的支持下,僅僅過了2個月,在1936年10月,國民政府便宣佈給予施劍翹特赦。

毋庸諱言,輿論普遍聲援施劍翹,以及她最終能得到國民政府的特赦,有著多方面的原因。有人揣測施劍翹背後有蔣、馮的暗中援助。孫傳芳的密友,曾任北洋政府農商部部長的楊文凱便稱:「之所以敢於從容殺人,料到事後必被赦免其罪,不言而喻,她是有強有力的背景的。」這並非虛言,施劍翹的確也非一般人,除了傳言與藍衣社有接觸,其生父施從雲,犧牲於辛亥革命時期,與馮玉祥有袍澤之誼。事發之後,馮玉祥也聯合民國元勳李烈鈞、張繼等人,呈請國民政府特赦為父報仇的孝女。從大環境上看,北伐之後,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在形式上再次了完成了國家統一。一方面,這使得孫傳芳等前軍閥成了分裂國家、出賣主權的歷史罪人,另一方面,國民政府對於舊軍閥、新權貴的軟弱姿態,也給了民間私力復仇提供了道義上的正當性。反過來看,這也促使南京政府順應公眾情感,通過權力贖買暴力復仇,進而建立起黨國體制威權統治。

當然,無論如何,施劍翹的復仇違背了現代法治精神,是古老的同態復仇,不過,從同態復仇產生的根源、價值取向來看,它不僅是眾多法律制度的思想淵源,在法制史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而且,在當代法律制度中也處處都有它的痕跡。那麼,如果在特定的現實環境中,當法律只是高高在上的條文並不能保護弱者的時候,該如何看待弱者的同態復仇呢?

首先,這是一種原始的正義。

在法庭上,施劍翹就從容不迫地說:「父親如果戰死在兩軍陣前,我不能拿孫傳芳做仇人。他殘殺俘虜,死後懸頭,我才與他不共戴天。」當時有人提出的孫傳芳已經皈依佛門、理應既往不咎,對此,《大眾生活》發表文章進行反駁。文章說:中國許多軍閥官僚在屠殺了一陣人命刮飽了民脂民膏以後,往往跑上念佛學禪的一條路上去,這自然有兩重意義:一是想仗佛力來洗脫身上的血跡,二是想藏在佛幡後面來進行各種卑劣的賣國分贓的陰謀。中國有一句俗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這是很可以為許多「屠戶」們解解嘲的。不過另外也有一句跟這針鋒相對的俗話,是「黑心人念阿彌陀佛」,這話是很有心理學上和事實上的根據的。例如有人一面念佛吃素,一面作踐女人;一面做和尚,一面當間諜;一面入空門,一面做強盜。至於那些在野的「屠戶」更不消說了,他們今天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明天也可以「放下佛經,立地復屠」,「有刀則屠,無刀成佛」,是很可以替這些寓公們寫照的。孫傳芳就是這當中的典型屠戶。大家當然不會忘卻他從前做五省聯帥的時候,屠殺了許多青年,製造了無數炮灰,到後來一敗塗地,便捲了大量的民脂民膏到天津租界當寓公,興緻一來,又坐汽車到「居士林」學佛聽禪,然而他積欠下來的血賬是一筆一筆寫在老百姓的心頭的。

其次,復仇可以打散阻礙法律的關係網,並喚起輿論的關注。

雖然孫傳芳當時已經失勢,皈依佛門,但仍有長久積累下來的政軍界人脈,通過當時的法律,施劍翹無法追究孫傳芳虐殺俘虜的責任,但是,當孫傳芳死亡之後,圍繞孫傳芳的各種人際關係立即就潰散了。沒有了強力干擾,事情又成為輿論熱點,之前對冤屈視而不見的法律,就不得不來低下高貴的頭,不僅審視刺殺案,也必須審查事情的來龍去脈,孫傳芳虐殺俘虜,也就進入了法律的視野。某種意義上看,與那些「私刑復仇傷害法治」的口號不同,刺殺,反而引入了法律,讓法律成為最主要的標準。在刺孫案的判決過程中,儘管受到輿論強大的壓力,但法院基本以法律為準繩,一審天津法院判決十年徒刑,二審河北高院鑒於施劍翹有自首情節,改判七年,1936年8月,南京最高法院維持河北高院的原判,最後,才由民國政府給予特赦。

遺憾的是,時間快過去100年,這個模式似乎仍是那些最貧弱、最弱勢的人最後的選擇。不過,更糟糕的是,這些喚起公眾注意的方式,從復仇變為了自虐,而社會輿論往往也是自顧不暇、無能為力。從這個角度看,人們是更容易達到公平與正義,還是更難呢?

所以,我更願意得出這樣的判斷:在近代中國歷史上,集體情感往往替代哈貝馬斯所謂現代西方市民社會的理性,成為驅動全社會的集體政治參與的最大力量,雖然,這是危險的,但這仍然是一種進步。

不為人知的是,之前熱映的《一代宗師》中,由章子怡飾演的宮二,原型之一就是施劍翹。據傳,姜文已經拿下施劍翹傳奇相關版權,準備開拍此項目。我覺得,當這種原始的同態復仇展現在大屏幕上的時候,對於推進中國的法治與現代性,或許,比那些無力追究責任的原諒,更有深遠的意義吧。

文章來源: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