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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令潘鈺儀及其公司還140萬

【大紀元2014年0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涉嫌欠50名員工30萬元工資的潘鈺儀,還涉及拖欠兩大企業欠款。華裔銀行與士嘉堡商場為了追債,先後起訴潘鈺儀及其公司。安省法院近日判決,被告須支付約140萬元欠款。

潘鈺儀於2009年12月在烈治文山央街富豪金閣接受媒體採訪。(周月諦/大紀元)


中國信託銀行(CTC Bank)表示,潘鈺儀曾擔任安省Ellen’s投資公司與安省Ellen’s健康食品公司「主管」。該銀行於2009年12月向投資公司貸款130萬加元,每年利息4.85%。

潘鈺儀與其食品公司曾「書面擔保」不會賒賬。然而,按揭貸款於2012年12月到期時,投資公司還欠100多萬元。

安省中級法院(Superior Court)文件2014年顯示,法官於1月6日判決,華裔銀行勝訴。潘鈺儀及其公司須支付原告112萬加元。如果被告推遲付款,「須每年付4.85%利息」。該業主從2013年5月開始打官司。

中國信託銀行自稱是台灣「最國際化的」金融機購。截至2012年底,中信銀行在香港、中國大陸、北美等11個國家與地區有68間分支機構 。

另外,多倫多粵菜館富都名宴因欠債關門。華人居住區的士嘉堡Woodside廣場業主(HCR LP公司)表示,富都名宴(1812238 Ontario Inc.)從2010年5月開始租了一塊地,每年租金至少33萬元。雙方簽過租賃合同,粵菜館一共拖欠27萬元租金。

安省中級法院(Superior Court)文件顯示,法官Master Peterson於2013年5月1日判決,士嘉堡商場勝訴。Ellen’s健康食品公司與粵菜館須支付原告約27萬加元。如果被告推遲付款,「須每年付8%利息」。該商場從2013年1月開始打官司。

銀行起訴後,被告沒請律師辯護,也沒向法院遞交《辯護書》。潘與其公司有權向安省高級法院上訴。士嘉堡商場起訴後,被告請律師辯護。

56歲的潘鈺儀於1997年從香港移民加拿大。富都名宴曾是善美集團旗下的餐廳之一。潘鈺儀創辦善美集團後,曾任行政總裁。安省法院2013年的文件顯示,善美集團在2013年2月已破產。

(責任編輯: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