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兩天60律師遞聯名信諫取消律師年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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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2014年3月13日中共兩會的最後一天,12個省的60多位律師向中共國務院、司法部、人大寄出了聯署建議信,建議「廢除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年檢制度」。有轉發該建議信的司法廳律管處和律協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施壓。律師表示:「律師年檢,無非是檢年費交了沒有、是不是敢反對『官爺』的無理要求,膽敢造次,年年定期讓你難過。非年檢,是年關:年年的關卡,勒索的隘口。」

60多律師遞信 建議取消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年檢制度

2014年3月13日,兩會的最後一天,12個省的60多位律師向中共國務院、司法部、人大寄出了聯署建議信,建議「廢除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年檢制度」。

建議信從3月11日下午開始徵集簽名,至3月13日已經徵集到60多位律師的簽名,並在人大會議最後一天分別寄給中共司法部和國務院。

司法廳律管處和律協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施壓

13日當天,河南鼎德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輝寫了一封檢討書在網上流傳,起因是此前王輝將關於「廢除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年檢制度」建議信進行了轉發,隨後中共司法廳律管處領導通過其執業的律師事務所主任進行施壓。

司法廳律管處聲稱,本次轉發的行為和內容是不能被接受的,並要求律師事務所對此事進行嚴肅處理,及責令律師本人進行檢討。

王輝在檢討書中諷刺說,其深刻認識到「這樣的行為很可能導致律師事務所和本所律師無法順利通過律師年檢」。14日,該檢討書遭到官方刪除。

因為轉載「廢除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年檢制度」建議信的律師王輝,司遭法廳律管處領導施壓,被迫寫檢討。該微博已經遭刪除。(網絡圖片)

年檢標準:「只要聽我的話和交年檢費 就讓你通過」

律師唐吉田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實行年檢是律師協會自我授權,對律師進行控制、收費以便維持執行者的開銷,是經不起法律推敲的。律師協會的官員的出國考察、旅遊活動大多從律師會費中出。按法律規定,通過考試獲得的律師資格應該是終身的,司法廳律管處和律師協會這樣盤剝律師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非法的。」

「司法廳律管處和律師協會的年檢標準就是,『只要聽我的話和交年檢費,就讓你通過』。你不聽話,不但你通不過,你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和所裡的其他人也不給通過。大搞『連坐』,挑撥離間,利用手中的權力挑動所有力量針對你,他們這是軟刀子殺人。」唐吉田表示。

據唐吉田介紹,他是2008、2009年間因為接了多起法輪功信仰案和異議人士的維權案子,遭到司法廳律管處和律協的暗示、警告,2009年的年檢不給通過,此後他以其它方式繼續幫助公民維權,2010年被行政處罰吊銷執業資格。他申請行政復議,北京西城區法院耍賴不受理,直至現在還進入不了司法程序。在大陸,像他這樣,因為接法輪功信仰案和異議人士維權案子而不被允許通過年檢的律師,還有很多。

約束公權力的律師被公權力年檢 如同律師頭上裝一個「緊箍套」

律師王朝嶧認為:「律師執業證應實行終生免檢。目前,律師執業證每年檢一次,年檢除收費外,當局還可以對不聽話的律師實行限制。律師產生的直接原因是基於約束公權,維護私權利益,說大點就是權力制衡。律師在與公權抗爭過程中,難免與公權產生矛盾,如不配合公權等。若讓公權對律師證年檢,如同在律師頭上安裝一個緊箍套。」

劉衛國律師和呂良彪律師表示 :「律師年檢制是『有罪推定』思維的制度載體。除非重婚並產生嚴重後果,政府不得主動干預婚姻效力;除非出現重大違法違規,政府不得吊銷企業執照;除非被依法處罰並中止執業資格,政府不得否定律師執業證的效力。——律師年檢制,骨子裡是基於『有罪推定』而對律師進行的歧視性審查。」

東梅律師:「律師年檢應取消!律師需要維權時律協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律協所謂的指導監督的直接表現就是每年年檢時收取不低的會費,而會費支出沒有釋明,已經演變為掌控人員的小金庫。企業年檢已經取消,律師年檢更待何時?」

自由律師楊慧文表示:「律師的年檢,檢甚麼?檢查律師的能力?律師不過是一種沒有危險性的文職工作,靠的是腦力智慧。從業越久,越發老練。豈因一檢就有效果?一定要檢,無非是檢年費交了沒有? 是不是敢反對『官爺』的無理要求?膽敢造次,年年定期讓你難過。非年檢,是年關:年年的關卡,勒索的隘口。」

律師王全章表示,律師執業考核有新突破。福建的鄒麗惠律師已經走在前列,她的律師執照因為律師事務所沒有交二萬元年費,司法部門沒有給她蓋年檢註冊章。經過行政訴訟後被認定:律師法並沒有關於未經年檢不予執業的規定。故她雖未經年檢,但一直照常執業。

(責任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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