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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跨海營救 台船長喜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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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8日電)擔任船長的許清泰5年前因非法捕魚,遭到坦尚尼亞政府判刑,但在家屬及外交部多年努力上訴,今天終獲無罪開釋,將儘速返國。

外交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許清泰在民國98年因疑涉在坦尚尼亞經濟海域非法捕魚被捕,經坦尚尼亞司法單位判刑20年入獄至今。

在家屬、外交部以及駐南非代表處5年來持續的努力下進行上訴,終於在今天經坦國上訴法庭宣判無罪開釋,駐南非代表處官員將儘速協助其返國。

為協助許清泰,外交部曾多次指示駐南非代表處至監獄探視,並由部內相關單位共同研議可能營救途徑。駐南非代表處去年6月間致函坦國高層洽請同意依據剛通過實施的「跨國移交受刑人法」移交返台受刑,但未獲坦國同意。

今年元月及2月間,外交部再度指示駐南非代表處續赴坦國探視許清泰,除表達政府關切、提供補給品外,並了解上訴庭訊資訊及與律師討論相應營救措施,獲悉坦國上訴庭訂於3月28日宣判,即請駐南非代表處迅赴坦國聆聽判決,終獲當庭釋放的喜訊。

外交部經聯繫在台家屬,家屬對外交部長期協助表示感謝,並將協同處理返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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