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洗錢案 港商楊家誠判刑6年

【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香港7日法新電)入主英格蘭伯明罕城足球隊(Birmingham City)的香港富商楊家誠洗錢罪名成立,今天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

香港區域法院3日裁定,54歲的楊家誠涉嫌洗錢7億2000萬港幣(9300萬美元),5項罪名全部成立。法官游德康今天判刑。

游德康表示:「這次判決必須涵蓋威懾要素,嚇阻那些有能力利用銀行體系不法獲利的人。」

游德康還表示:「若香港想要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維持銀行體系廉正至關重要。」

負責本案的警司庾燕清在庭外對判決表示歡迎。(譯者:中央社盧映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