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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支柱:國家版的「郭巨埋兒」

【大紀元2014年04月08日訊】 「郭巨埋兒」是宣揚孝道的通俗讀物——《二十四孝圖》中的一個故事,我知道這個故事是從魯迅的書裡看來的,《朝花夕拾》單行本和《魯迅全集》裡都有。

至於玩著「搖咕咚」的郭巨的兒子,卻實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親的臂膊上,高高興興地笑著;他的父親卻正在掘窟窿,要將他埋掉了。說明雲,「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嚐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劉向《孝子傳》所說,卻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給了兩弟;孩子是才生的,並沒有到三歲。結末又大略相像了,「及掘坑二尺,得黃金一釜,上云: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魯迅全集》

第二卷第255-256頁,人民文學1981年版,1996年第3次印刷)

這故事相當可疑。第一是不合常情:如果郭巨真的把兒子埋了,奶奶忽然不見了心愛的孫子,而且是那麼小的孫子,能不疑心?一旦瞭解真相,哪怕騙她說只是為了節省一份口糧而送人了,她活得不是比「減食與之」更難受嗎?如果把財產留給弟弟,又不要弟弟分擔奉養母親的義務,那就更不合常情——兄弟平分父親遺產或兄弟分擔供養母親的義務理所當然,只是不符合不近人情的道德高標;難道殺掉親生兒子不比兄弟平分父親遺產或兄弟分擔供養母親的義務更敗壞人倫?第二是來歷不明。劉向《孝子傳》早已失傳,後人輯錄的所謂劉向《孝子傳》各有不同,傳遞失誤與故意作偽的嫌疑都難免。看《魯迅全集》該文後面的註釋就更讓人糊塗了:一條註釋說郭巨是晉代人,另一條註釋說劉向是西漢人;我感覺就像司馬遷在《史記》裡描寫「關公戰秦瓊」。第三是這則故事也根本不是在弘揚孝道,相反是在鼓吹大不孝!

孟子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許多人對這話並不理解,特別是那些把養老與養小對立起來的人。人生本是一場接力,上一代養兒女,下一代也要養自己的兒女。大致說來下一代養兒女的付出會比上一代養兒女的付出更多,這樣家族的血脈才能延續,人類社會也才能不斷進步。所以孝者必慈,慈是大孝。「養兒防老」並不是經濟上的供養甚 至也很少涉及生活上的照料,因為古代醫學落後,人均壽命短,病倒後通常活不了幾天就見老祖宗去了。「養兒防老」的「老」,其實就是「死」。至今中國農村許多地方仍然把 一個老人的死亡稱為誰「老掉了」。「防老」,就是「送終」。讓老人拉著兒孫的手離開 ,感到後繼有人,自己的血脈在一代接一代傳下去,這才是孝道之首。老人當年為甚麼要養兒女?除了天倫之樂,也有對永恆的追求。常人不會幻想肉身長生不老,對永恆的追求或導致宗教信仰,或導致生兒育女,兩者通常並行不悖。只有兒女再養兒女,「子子孫孫無窮匱也」,這條路徑上對永恆的追求才能實現。一旦兒女不養兒女,自己當年花費那麼多心血養兒女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會落空。只有把代際關係看成一場無止境的接力而非施恩-回報的人,才能真正明白「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含義。

我甚至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不僅僅是儒家學說,而且是一種普適價值。 因為世界各國都把供養未成年子女規定為父母的法定義務,而把供養年邁父母規定為成年子女法定義務的不算太多。如果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發生供養困難無法兼顧,養小應當優先是不言而喻的,無論是基於小孩的無法自立還是基於老人的來日無多,無論是為了家族的血脈傳承還是為了整個人類的未來。

像郭巨埋兒這樣的做法不可能是儒家提倡的孝道,表面上是孝順的極致,實際上是最大的不孝,何以感動上蒼?如果這個故事不是編入通俗教育讀物《二十四孝圖》中,而是由李宗吾、王朔這樣的諷刺高手寫出來,我很可能把故事的主旨看成對違反儒家中庸之道走極端的尖銳諷刺,而非弘揚孝道。當然,作為諷刺,可能要稍微改變一點,譬如給點鋪墊或其他事情上的誇張讓人懷疑郭巨的虛偽,或者最後點明整個故事不過是郭巨的黃粱一夢。

如果「郭巨埋兒」不是編故事騙人,而是真有其事;那麼郭巨就更可能是個超級大騙子——那壇金子作為家庭的主要財產,被郭巨這個代亡父掌家的長兄給私藏了,不便拿出來用,為此郭巨製造了埋兒養母感動上蒼的騙局,結果是兒不用埋,貪污的兄弟共有財產也洗白了,還上了孝順父母的牌坊。這樣理解,不是更合情理嗎?

郭巨這樣一個孝功練得已經走火入魔的瘋子被通俗讀物當作道德範本,是耐人尋味的。它表明儒家傳統所提倡的孝道在實踐中通過長期登峰造極的虛假宣傳已經發生變異 ,變異後的假孝道把父母特別是父親對兒女的權利絕對化,竟然到了可以將無辜的3歲小兒活埋的程度,大月份墮胎自然就更不在話下了。變異後的假孝道還虛構了一個老、小爭食的困境(因為郭家並沒有窮到奶奶和孫子必須餓死一個的程度),並賦予社會中堅以犧牲晚輩生命、讓長輩活好的道德義務。

儘管作為個案的「郭巨埋兒」不過是個傳說或騙局,但是整個種族的「郭巨埋兒 」卻正在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神州大地上真實地上演。正是「郭巨埋兒」這樣的假孝道為計劃生育控制孩子出生掃平了道德障礙。大量的父母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或免遭巨額罰款、牽牛扒房而「自願」墮掉了自己的孩子,累計至今至少已有四億,其中只有少數是政府直接強制的。計劃生育的前提是虛構的老、小爭食,因為從1962年重提計劃生育(黨國第一次大事宣傳計劃生育是1957年前後)到現在,中國大陸人的生活水平可以說一直在螺旋式地提高,並不存在不墮胎就要餓死人的問題。計劃生育的價值觀念就是長者優先,為了長者活得更好可以戕害後代的生命。整個計劃生育就是「郭巨埋兒」的國家版!

假如沒有出現「掘坑二尺,得黃金一釜」的奇蹟,郭巨埋兒會導致甚麼結果呢? 郭巨弟弟的兒子不但要供養自己的父母,還要供養郭巨夫婦,其養老負擔比當年郭巨養母時加倍地沉重。郭巨的侄子將真的面臨養老與養小不可得兼得的難題。本來沒到老、小爭食的程度,正是「郭巨埋兒」導致了老、小爭食的事實。可以想像,在郭巨這座道德豐碑的陰影下,他的侄子將做出甚麼選擇!他的侄子將活埋自己的所有孩子,供養自己的父母和伯父母。最後郭巨的侄子老了,無人供養,被野狗吃了。

幾十年的計劃生育,已經使整個中國面臨同樣的困境。我們一方面用徵繳所謂「社會撫養費」的名義對每年上百萬逃脫了強制墮胎的「超生」孩子進行經濟上的追殺,另一方面從官方到民間幾乎所有的人都贊同提高年邁的獨生子女父母和「失獨」父母的特權待遇,也就是說要用官府的權力和民間輿論正在共同壓迫郭巨的侄子優先供養伯父母。華人作為一個種族,正在重蹈「郭巨埋兒」和郭巨侄子被野狗吃了的覆轍。

2014年3月16日

來源:楊支柱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