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量身定做 才能移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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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洛杉磯訊】近期,綠楓法律集團首席移民律師陳啟耕(Danny Chen)在爾灣市Katie Wheeler圖書館舉辦了一場移民講座。陳律師就美國移民基本知識,現階段移民趨勢,以及在美合法身份的保留等一系列問題向現場觀眾進行了講解。陳律師1992年在溫哥華開始代理加拿大移民業務,四年半前將業務擴展到爾灣。

陳律師講到,移民屬於優惠,不是權利。中國人從中國大陸進入美國境內,得到的簽證時間長度都不一樣。所以只有正確瞭解,才會知道,移民是要遵循移民局的程序要求,並不是自己今天想要有就有。也就是說,在申請移民時,要等待並知曉正確的知識去安排。沒有什麼是最好的移民方式,否則大家都走那條路就好。所以,並沒有所謂的最好的移民方式,只有最適合。

做移民前 清醒考慮三點

陳律師建議,在做移民的過程中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思維。「我們通常要考慮的東西包括:1.最終的目標是什麼?2.你的母國國籍是什麽?母國的國籍和所使用的移民辦法有很大差別,有一些國籍可以做其他國籍沒辦法做的事情;3.家庭組合如何?」

在談到美國移民近況時,陳律師介紹,最近美國的移民法越來越嚴格,奧巴馬上臺後,沒有身份,每年被驅逐出境的人越來越多。光是奧巴馬一個人,就比之前好幾任總統,驅逐出美國境的人多。同時進入美國也愈發容易,不再困難。

EB-5移民騙局多 直投較安全

關於EB-5移民,陳律師表示,這幾年私募區域中心騙局越來越多。尤其是假如說有一個項目出問題的話,通常是一、兩百人,甚至三、四百人一起遭殃。很多台灣、中國、香港來的移民,人生地不熟,怎麼操作一個50萬的投資項目?EB-5很多項目都說,可以保證客戶什麼,本金可以還你,我們可以幫你拿到什麼。其實很簡單,翻開EB-5法律第一頁,上面有很大的字寫著:「EB-5項目絕對不能保證贏。」

陳律師認為,EB-5直投是EB-5最傳統的做法。就是有一個生意,一個投資者直接投資它,中間並沒有仲介或者其他人頭公司。EB-5直投項目越來越多,因為它的確比較安全。EB-5另外一個趨勢是申請時間越來越久,本來可以二、三年時間就可以把永久綠卡拿到,目前從一開始申請臨時綠卡,到拿到永久綠卡的週期是55個月,也就是4年半的時間。也可能會越來越久。

L-1移民簽證重時限 提前規劃

據陳律師介紹,除此以外,很多人還會考慮L-1國際經理。L-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對外國商人和外國專家到美國長期工作的入境許可之一,主要是鼓勵外國企業在美國做生意和投資。海外有一家公司,這家公司外派你到美國,經營美國一家公司,用這樣的方式可以直接拿永久綠卡。而這個綠卡不需要經過臨時綠卡,一開始申請就是永久綠卡。

美國政府認為,你今天是一個重要的人員,公司把你派到美國來,你一定是有能力的。他們希望經由你在這邊,可以創造更多工作機會。L-1沒有像EB-5那樣硬性的規定,不過陳律師建議客戶要做了L-1的話,起步一開始最少投資30萬,然後至少製造八個工作機會。

但是很多人入境美國的時候,第一不知道要做什麼生意,第二還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包括要帶小孩子上課呀等等,所以等到L-1快要過期的時候,當初承諾移民局要到這邊做的事情都還沒有做,錯過了時間。但L1簽證有一個缺點是,就是你不能偶爾在美國,因為這是個全職工作,所以你必須強行在這邊。

「有一位客人,L-1簽證只剩下十幾天,這時他連美國的公司還沒有設,一個人員都還沒有配備,他所謂的公司是在他家的車庫裡面,所以我們在當初拿到L-1簽證時要明白全部的要求是什麽,而不是拿到以後不知道要做什麼。」

不管哪種移民方式,要先瞭解,今天不是只是拿到這個身份而已,除此以外,你還要考慮接下來的路要怎麼走。

綠卡需耐心 律師需專業

陳律師說:「我們需要瞭解的是現實生活中,申請移民的速度非常慢,今天即使你在美國找到一個美國國籍的人,然後你要跟他結婚拿綠卡的話,都要四個月左右。不是這樣關係的話,很可能要等十幾二十幾年。法律上的邏輯並不是日常生活中的邏輯,很多移民法要求的東西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事情。」陳律師特別強調,移民事關重大,先找專業合法律師諮詢;不要輕易掉入移民機構的各種「陷阱」,盡可能地提供原始文件。

此外陳律師也提醒,在找律師的時候,一定要找專業律師,也就是在加州律師公會註冊的律師。陳啟耕律師持有加州、紐約及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律師執照,是這些地區律師協會的會員,他熟諳中文與英文,並在香港、中國及臺灣任職多年,在業界享有較高口碑。其業務方向主要是為客戶制定和解決相關的美加公民身份及移民的問題,在投資移民方面,陳律師尤其專精L-1,E2和EB5移民申請(目前中國大陸和港澳居民尚不能申請E2)。陳律師在大學和選擇職業時都選擇了法律專業,就是立志要向華人移民提供來自移民法及實際操作一線的最權威的指導,減少誤導甚至是錯誤資訊對華人移民的傷害。

接下來,陳律師還就現場聽眾關於EB-5、L-1、親屬移民的疑問,做了專門解答。

一位先生問:父母親以B1/B2簽證進入美國不到60天,要移民美國,是算一個案子還是兩個?陳律師解答,父母親移民的時候,可以在檔上面填一個案件,因為即使是兩個案件分別送到,也會綁在一起,因為是同樣的人在幫他們申請。劉律師建議入境90天後再交移民申請比較好。

還有現場來賓諮詢,現在還有沒有綠卡抽籤的活動?陳律師首先肯定的回答的確有。但是綠卡抽籤是美國移民局每年限制只有來自部分國家的公民才能夠抽簽,而中國不能用此方式。但是怎麼去鑑定說一個國家可不可以進行綠卡抽籤,它是用每一年有多少這個國籍的人去申請綠卡做參考的。申請越多的話,就越不可能給你綠卡抽籤。如果我們去瞭解目前每年有多少中國人要來美國拿綠卡,那我們就知道來自中國的人離能以綠卡抽籤的方式獲得美國綠卡應該還有很長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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