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警察起訴溫哥華警局

便衣執勤時被巡警跟蹤 出示警徽後仍遭毆打和拘捕 怒告溫警局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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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04日訊】 (大紀元記者魏思明溫哥華編譯報導)溫哥華一名警察近日對警局提出控告,稱他在做便衣警察執行任務期間遭到一名警官的暴力攻擊和非法拘押。
  
本星期早些時候,柯達(Gregory Kodak)向卑詩高等法院提交了民事索賠書,對警官Alison Hill、溫哥華警察局、警局董事會、警局局長朱小蓀(Jim Chu)及溫哥華市府提出指控,他的指控未得到證實,法院尚未決定是否受理該上訴。溫哥華警局拒絕對此置評。
  
據環球郵報報導,柯達表示,事件發生於2012年7月,當時他仍隸屬溫哥華警察局,被借調到省府的聯合特別執法小組,該小組的主要職責是打擊幫派犯罪。
  
事發當天,他穿著便衣駕駛一輛便衣警車在溫哥華市中心執行任務,爲監視和跟蹤目標不得不在幾個路口闖紅燈。同小組的另一名成員通過廣播通知柯達,告訴他一輛溫哥華警局的警車正在跟蹤他。
  
當該警車打開緊急報警器時,他將車停靠在路邊,並舉著警方專用的無線通話設備在窗外揮舞,提醒對方自己是便衣,這是便衣警察在通知巡邏警車時的一種通用方式。
  
他說他看到了警車關閉了緊急報警設備,於是認爲可以自行離開了。但當他行駛了幾個路口後,發現剛才那輛警車又折返回來,打開警笛,於是他再次停下車,將警徽拿到車窗外,他看到警車內的司機揮手示意讓他離開。
  
但是不久,那輛警車又跟上他,打開警笛。當他剛剛停好車20至30秒,執勤警官希爾下車走到他的車旁。柯達先生說他被告知下車,他照辦了。當柯達一下車,那位女警官立即抓住他的手,讓他到警車後面,並給他戴上手銬,儘管他沒有反抗,該警官用膝蓋踢打他的右大腿根,並告訴他停止反抗。
  
柯達先生說的另一個監控團隊成員到達現場試圖幫助解釋,並出示了警徽,卻被希爾告知走開。柯達先生說他再三請求主管到現場處理,但希爾依然我行我素。
  
他說自己遭到全身搜身檢查,並被問他是否攜帶武器。他說車中有手槍,還有警徽。同時被問及爲甚麼他駕駛的車輛運營牌照與車牌不符。他回答說這是一輛配備移動車牌的監控車。
  
柯達說,在此過程中,他的手腕和手臂被銬在讓人感到很痛的位置。幾分鐘後,希爾走到他的汽車裡拿上他的警徽。隨後雙方沒有進一步的談話。
  
柯達先生說在整個過程中自己都是保持合作的態度,但對方沒有給他任何解釋爲何要給他戴上手銬,被拘押。由於遭到毆打及被戴手銬,他的手指、手腕、手臂、肩膀、臀部和腿部持續疼痛,他的情緒也受到困擾。
  
柯達先生說他的這段痛苦經歷令他找工作和掙錢的能力均受到影響,收入受損。他在上訴書中要求被控方給予一般損害賠償、特殊損害賠償和懲罰性賠償。◇

責任編輯:何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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