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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官索討分紅 送監院建議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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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8日電)前立委謝啟大讚「操守廉潔」的法官陳炳彰,被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投資索分紅還不避嫌替妻子訴訟辯護,議決移送監察院並建議撤職。

台灣高等法院去年自行移送本案,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他不適任,議決建議撤職,未來假如監察院彈劾、職務法庭判決確定,他將失去法官終身職。

台灣高等法院優遇法官陳炳彰曾承審台開購地弊案,謝啟大因此和時任被告陳金德的辯護律師賴浩敏槓上,謝啟大在2010年立法院進行司法院長同意權審查公聽會時,批評時任被提名人賴浩敏不適任司法院長。

法官評鑑委員會指出,陳炳彰在2004年以妻子名義,和他人合夥投資土石開採業。2009年,他硬要求合夥人簽面額新台幣2500萬元的本票當作投資利益擔保,後來兩造衍生出本票債權糾紛官司,他還不避嫌,擔任妻子的訴訟代理人出庭辯護。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陳炳彰違反「法官不得經營商業」的倫理規範,還不避嫌擔任配偶訴訟案件的訴訟代理人,違失情節重大,損害司法公信及公正形象。

法官評鑑委員會考量,陳炳彰過去曾因違反辦案程序、問案態度不佳曾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申誡,因此決議依法官法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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