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律協擬「死磕條款」引爆律師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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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報導)中國律師協會擬定的兩項草案近日在大陸律師界廣為流傳,且引發強烈反彈。此次修訂草案除了被認為官方意在壓制律師網上言論自由之外,另一矛頭指向則是針對較真敢言律師。與此同時,大陸眾多律師在網上徵集附議者要求罷免律協會長。不過有律師披露,此次律協出台草案是上面某部長的意思。

律協修規懲敢言律師引反彈

尚在小範圍徵求意見的《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修訂草案,已在律師圈子中廣為流傳,且引起了極大爭議。

據大陸媒體報導,在中國律師協會擬定的兩項草案中,特別增加了對律師在網上言論進行諸多約束的條款。其中草案規定,「律師不得利用互聯網等媒介,發表有關案件或公共事件的過激或不當評論……不得以呼籲、聯合他人為自己承辦的案件製造輿論聲勢和壓力,或者組織或參與在互聯網上聚集、圍觀、聲援等運用互聯網等媒介的方式,影響案件審理。情節嚴重的律師將被取消會員資格。」

大陸全國律協行政法委員會副主任王才亮對於律協限制公開的做法表示不解,他說,「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及其他不宜公開的案件外,案件審判信息本來就應該公開。在實踐中,媒體本就能報導庭審情況,甚至法院自己還在公佈案件審理信息,比如法院通過微博直播庭審情況等。」
在王才亮看來,律師也是公民,進行批評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官方有義務聽取公民的批評意見,律協不應該動輒將批評定性為「攻擊」、「詆譭」。他說,兩份修訂草案存在原則性錯誤,律協只應該管律師執業當中的問題。

北京律師周澤認為,草案中制定的許多約束條款應屬無效,因為根據憲法和立法法規定,涉及言論、出版自由這些公民的基本權利,應由法律來規定。

律協定「死磕條款」 眾律師要求罷免律協會長

儘管修訂草案目前尚未定稿,但在律師界已廣為流傳,且引起強烈反彈,許多律師認為這是剝奪律師作為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

中國律師協會此次修規除了被認為官方意在壓制律師網上言論之外,另一矛頭指向則是針對具較真精神的律師,又稱為「死磕條款」。

上海律師丁金坤認為,「其內容主要有三:第一、限制律師輿論,第二、限制律師團。第三、引進外部人員管束律師。而處罰條款的彈性大,自由裁量權都在律協手上,並且沒有救濟措施,如果被罰了,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18日,大陸眾多律師在網上徵集附議者要求罷免律協會長,並指稱律協修訂草案違反憲法,認為其從律師權利保護者淪為打壓律師正當權利的幫凶。據律師透露,僅18日這一天,已有全國各地52位律師附議「罷免全國律協會長王俊峰」,而且現在繼續徵集附議者。

不過,據安徽律師王亞林披露說,他在一次會議中曾親耳聽到是某分管副部長要求全國律協出台規範,處理律師串聯,發微博。

一週前,10多名律師在河南鄭州公安局門前抗爭,要求當局對鄭州看守所無理剝奪律師會見權追究責任。(網絡圖片)

《環時》警告較真律師 眾律師抗爭控告看守所

中共官媒《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於5月8日以單仁平的筆名發表一篇題為「『死磕派』律師不可政治上自我高估」的評論文章。其文章指稱一些律師的維權活動傾向於「社會化」,如動員網上輿論等。該篇文章將具有較真精神的律師稱為「異見人士」,擔心其行為會刺激社會的反思。該文章最後警告較真律師不應「自我政治高估」。

而就在一週前,10多名律師在河南鄭州公安局門前抗爭,要求當局對鄭州看守所無理剝奪律師會見權追究責任。針對今年2月大陸民間舉行的「六四公祭」活動,中共當局近期抓捕多人,並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拘留,為此,律師界成立了由70多名律師組成的「鄭州案辯護律師團」為他們辯護,但律師們多次要求與當事人會面的申請,都遭到了看守所無理拒絕。

為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建三江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四名維權律師。(網絡圖片)

建三江案黨刊刊文挑釁 律師高調反擊

今年4月,黑龍江建三江綁架為非法關押在洗腦班法輪功學員辯護四律師事件,在海內外引起極大關注與反響,在四名律師被拘押的15天當中,中國各地有20多位律師直接奔赴建三江當地要求會見這四名律師,及參與營救,還有一批全國各地的公民趕往當地聲援。

這四名律師被綁架後均遭酷刑,唐吉田被打折十根肋骨,牙齒被打斷,王成律師胸骨骨折,江天勇律師胸腹部滿是瘀傷。張俊傑律師脊柱橫骨被打斷裂。

中共黨報《求是》4月9日刊登火藥味更濃烈的文章,向具有較真精神的律師興師問罪,甚至將這些律師定性為「法律界的黑社會」,並釋放威脅信號。該文章引起社會各界極大憤慨,遭到律師界的炮轟。

(責任編輯:石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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