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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專校院漲學費 最高增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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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6日電)教育部今天公布大專校院學雜費審議結果,8所大專校院可調漲學雜費,最高增加約新台幣1000元。

103學年度共14所大專校院(包含1所大學及13所技專校院)提出申請調整學雜費,教育部今天公布學雜費調整方案審議結果。

教育部依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等指標,核算103學年度學雜費基本調幅為0.62%,前一學年度(102學年度)未調漲學雜費的學校,基本調幅上限為1.37%。如具有完善助學計畫及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學校,調整幅度上限可放寬為基本調幅的1.5倍(2.06%)。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黃雯玲表示,這次共核定8校調漲,崑山科技大學及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漲幅為2.06%;嘉義大學、虎尾科技大學、澎湖科技大學、龍華科技大學、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及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等6校,漲幅為1.37%,其中崑山科技大學增加最多,約1000元。

而台灣科技大學、明志科技大學、長庚科技大學、桃園創新技術學院、明新科技大學、大漢技術學院等6所學校調漲案未能通過。

黃雯玲表示,審議小組在審查學費調漲方案時,會評估學雜費支用計畫、和學生溝通是否嚴謹、評鑑成績等指標,未通過核定的因素包含與學生溝通過程不盡合理、資金運用不夠完整、評鑑成績不符合規定等。

另外,針對系所評鑑未通過的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及興國管理學院,教育部也調降學雜費。

黃雯玲表示,稻江老人福利與社會工作學系學士班和進修學士班未通過系所評鑑,調降學雜費0.62%,學士班約減290元,進修班每學分調降9元;興國財經法律學系學士班未通過評鑑,調降學雜費0.62%,約減268元,未來如能確實改善,將可回復原來學雜費收費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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