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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報告:刑釋人員生活多困難 各方應關注

【大紀元2014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阡陌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一份新公佈的研究報告顯示,在獲釋後的最初半年裡,澳洲大部份的刑滿獲釋人員,都有過失業或無家可歸的遭遇,其中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境況更糟糕。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上述報告的主要作者墨爾本大學的秦納(Stuart Kinner)副教授調查了1,300名昆省囚犯在監禁期間、獲釋後3個月和6個月裡的境遇。

秦納教授說,「這是澳洲最大的一項研究,也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研究之一,研究囚犯從監獄釋放之後,所經歷的生活」。

研究發現刑滿獲釋人員通常會缺少穩定的居住條件,甚至無家可歸,失業率高,並遭遇各種健康問題等,而有精神病史的人所面臨的境況更糟糕。幾乎一半的受訪者表示,他們認為自己被診斷為精神健康障礙,其最常見的病症是焦慮症、精神分裂症和物質使用障礙(substance use disorder) 。

他說,「有精神障礙病史的囚犯獲釋一個月後,再次被逮捕的概率是其他刑滿獲釋人員的3倍左右」。「他們出現心理障礙、注射毒品的概率是其他刑滿獲釋人員的兩倍,獲釋6個月後,醉酒併發生危險事件的概率,也為其他刑滿獲釋人員的兩倍。」

秦納教授表示,雖然已經在努力改善被關押囚犯的健康和福利條件,但是在協助他們回歸社區方面還做的不夠。「如果我們不希望他們再次回到監獄,需要真正給予他們一個重新融入社會的機會,那麼我們現在看到的累犯率高的情形就不會發生。」

秦納教授認為,雖然很難說服公眾在判刑的罪犯身上花錢,但有足夠的強有力理由支持這一點。

因為,從人權上來說,有義務為從監獄獲釋的人,提供他們有權享有的同等社會服務;從保障公眾健康方面來說,囚犯們和注射毒品的人往往攜帶有血生病毒,他們回歸社會之後,會帶來病毒傳播的風險;從保障公共安全來說,精神健康較差的囚犯獲釋後,更容易重新犯罪;從經濟上來說,幫助刑滿獲釋人員順利從監獄過渡到社區的花費,顯然低於再次逮捕、審判和收監的費用。

昆士蘭州政府表示,正在努力幫助刑滿獲釋人員回歸正常的生活。總檢察長布萊傑(Jarrod Bleijie)辦公室說,政府今年已經投入3640萬元,用於多項「全面重返社會項目」,以協助刑滿獲釋人員「安置好,並融入社會,減低累犯率」。

澳洲囚犯人數去年第一次突破了3萬人,其中有58%的人是「二進宮」;囚犯中92%為男性,平均年齡約34歲。

(責任編輯: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