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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批准出租停車位可能涉嫌違法

朱麗婭澳洲悉尼
2014-07-29 20:43 中港台時間|07-29 20: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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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朱麗婭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悉尼內城區停車位緊張,其中可能存在潛在的利益可圖。人們出租未使用的停車位或車 庫,利用空置面積賺取現金的方式變得越來越流行。然而,這種做法可能在某些地方涉嫌違法,布里斯本市議會警告這種做法,會處以罰款甚至安排法院的到現場來 檢查這類行為。

據澳洲房產觀察網報導,信使郵報(The Courier Mail)最近公佈,議會發言人稱去年已有8宗有關「黑市停車場」的投訴,已執行通知糾正了問題。

該發言人對信使郵報說:「如果停車位未作為房產的主要目的來使用,例如作為1間住房或辦公室,而且該空間被出租,那麼按照布里斯本城市計劃2000條例(Brisbane City Plan 2000)的規定,停車位的使用是必需的。」

這實際上不是一個新的話題,早在2012年,布里斯本時報(Brisbane Times)已在關注同樣的問題。布里斯本城市發言人還表示,私自出租停車位本就屬於非法:「如果居民將私人房產的停車位出租給別人,他們就是經營行為。城市規劃(City Plan)下的停車場和所有商業停車場都需要獲得城市規劃的批准。」

儘管如此,布里斯本的停車位租賃行為繼續在增加,很多人認為他們沒有必要通知任何機構。

2012年,網站ParkingMadeEasy.com.au創始人巴塔利亞(Daniel Battaglia)與西澳1位市長曾有過類似爭論。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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