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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法院:托運行李歐航空能收費

2014-09-1820:19 中港台時間|09-1820: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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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8日報導】(中央社盧森堡18日法新電)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今天裁決,歐洲航空公司有權向乘客托運行李額外收費。這項決定將受到廉價航空歡迎。

針對西班牙廉價伏林航空(Vueling Airlines)就西班牙法律向歐洲法院提告,歐洲法院維持上述裁定。西國法律禁止航空公司向乘客收取行李托運費。

歐洲法院表示:「歐洲聯盟(EU)法律不同於西班牙法律等立法,西班牙法律規定,在各種情況下,航空公司收取機票費,不僅需搭載乘客,還需運送乘客托運行李,不得為行李托運另收費用。」

但歐洲法院說,根據歐盟法律,托運行李費「不是航空服務費用中不可避免及可預期項目」,而是「額外服務中的可選擇另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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