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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黑心油 苗縣府總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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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鑒於高雄市強冠公司使用劣質原料生產「全統香豬油」,為維護民眾食的安全與消費權益,苗栗縣府全面動員,5日由消保官巫志偉及衛生局、所等稽查人員共約30人,清查轄區相關廠商之產品數量及流向。

苗縣衛生局指出,經調查「全統香豬油」販售至苗縣的問題油品,規格為15~16公斤的鐵桶裝產品,截至目前,總計查核強冠公司7家下游廠商,進貨數量總計15,423公斤、賣出數量總計7,743公斤、已退回強冠公司數量1,115公斤,並封存經銷商「全統香豬油」225公斤。追查下游餐飲及食品業者,封存產品油蔥酥15公斤、香豬油5.5公斤。

進出貨短差數據,衛生局追蹤調查中,並令經銷商主動通知下游業者,辦理回收作業。經追蹤香豬油流向,大多製作小吃攤蔥油酥、烘焙業者的綠豆椪、肉餅等,全案持續調查中。

衛生局指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變質或腐敗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情節重大者,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為確保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符合本法規定,得執行下列措施,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衛生局局長羅財樟呼籲業者,應維護消費者權益,配合稽查人員的查核,誠實提供正確資料以追查違規產品流向,避免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共同維護大眾食品安全。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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