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背輪胎」種種酷刑 湖北護士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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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28日訊】陳發翠,女,五十三歲,護士,家住湖北宜昌市;因為修煉法輪功,被江澤民集團非法勞教兩次、非法關押三次,遭受種種酷刑折磨,包括「背輪胎」折磨。即使回家後,仍常年遭「貼身」監視,沒有自由。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陳發翠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惡首江澤民。

努力做個道德高尚的人

陳發翠出生於湖北宜昌市猇亭鎮貧窮的農家,從小純樸善良,懂事、孝順,家母體弱多病,家父非常忠厚老實,還有弟妹三個。陳發翠是父母的得力幫手,常年的勞作,把自己累得一身病,有頸動脈孔狹窄造成大腦嚴重缺血,經常發暈、怕冷、關節痛、慢性咽炎、聲帶息肉、乳腺增生、慢性胃腸炎、嚴重婦科病、腰椎盤突出等疾病。

一九九七年,陳發翠有幸開始煉法輪功,使她的人生觀、世界觀都發生了改變,可以說是脫胎換骨,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義,知道了重德的更深內涵,覺得法輪功就是她尋找多年的真理。

煉法輪功後,陳發翠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人,為別人著想,總是保持一顆慈悲祥和的心態,矛盾面前找自己,放下仇恨,不計較個人得失,不給他人找麻煩,認識她的人都說她是好人中的好人。

煉法輪功後,陳發翠身體健康,所有的病不治而癒,十七年來沒吃一粒藥,節省了醫藥費,而且無病一身輕。法輪功教人信仰「真、善、忍」提昇人的道德,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下面是陳發翠自述被中共迫害的事實。

看守所裡酷刑勞動 誘騙放棄修煉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到北京後我直接去中南海,告訴警察我是為法輪功上訪的,要求還大法師父(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清白,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法輪功學員),恢復大法弟子修煉環境。當場警察把我綁架到府右街派出所,照像後被轉到湖北宜昌市駐京辦事處地下室非法關押兩天。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由湖北宜昌市夷陵區派出所盧警等三人把我押回夷陵區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可是十五天後不僅沒放我回家,反而不斷加期至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轉到洗腦班繼續迫害。

在看守所裡,整天住在高牆內、不見天日、吃喝拉在一室、十幾人同住的小房間,燈光灰暗,二十四小時監控器監控。喝的、洗的基本上是冷水,有時給一瓢熱水,吃的菜缺油,裡面還有蟲,米飯很少淘洗,裡面有老鼠屎。

看守所的警察經常諷刺、謾罵、嘲笑大法弟子,有時罵大法師父。要求背監規,整天坐在床沿上,不准講話。一天,我說了一句:「柳暗花明又一村。」警察李應力把我反吊於大門上五小時,連午飯都沒吃,回到房中,同房的人看見我的雙手腫的像包子,中間有一條深深的血印都哭了。

中共酷刑:吊銬(明慧網)
中共酷刑:吊銬(明慧網)

我學法、煉功,被反覆搜身、非法戴手銬,還專門選小的、卡住我的手腕關節骨頭,不能動,越動越疼。有一次,陳警官給我戴手銬時,他的手發抖,他說:「沒看到過你這麼好的人,不忍心下手,但是上面要求我幹的,不幹又不行。」他很無奈,可見邪惡迫害使多少無辜的人受到牽連。

二零零零年三月後,天天重體力勞動,修公路、摘橘子、整田、積肥、施肥、種菜、澆水、抗旱、種樹等。由於我沒有鞋子穿,經常打著赤腳勞動,在水裡和糞便裡浸泡時間長了,腳丫子都爛的流水、流膿,又疼又癢,火辣辣的。特別是夏天,頂著烈日,地上到處是小石子又硬又燙。冬天裡,在森林公園栽樹,那個樹坑挖的又大又深,雙手都磨出厚厚的繭子和大血泡,下雨、下雪時,摔的全身是泥。

夷陵區公安、國保大隊的負責人經常非法提審、逼供,要求籤字,非法照像、按指印、掌印,逼迫家人勸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一次,我丈夫、大妹和剛十二歲的女兒到看守所來看我,大妹說:「姐姐,你不在這裡煉,回家怎麼煉都行,而且我們一切都聽你的。」當時我沒吱聲,她急得抱著我的頭,不停地往牆上撞,並管我叫媽,她還讓我女兒給我下跪,求我不煉法輪功了。每次我看到他們痛苦、失望地離去,我心如刀絞。

在非法關押期間,白天看上去我很堅強,其實到了晚上都是以淚洗面,非常思念丈夫、女兒、親人和好友,想起他們因我遭迫害而受苦,我就傷心落淚。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使多少家庭妻離子散,遭受魔難承受痛苦。

絕食反迫害 「背輪胎」折磨三十六小時

二零零零年八月,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的所有大法弟子集體絕食要求無罪釋放。我絕食、絕水八天。白天照樣頂著烈日光著腳幹活,飢渴交加,又熱又累,覺得眼前發黑。

到第七天,先是幾個男犯把我按在硬板上,由崔姓獄醫強行插管灌食,再是警察李應力把我反吊於大門上一段時間,手銬突然脫了,我從空中落下來後,單手銬於門上,然後被酷刑「背輪胎」折磨三十六小時,即:看守所所長黃定珊(他因肝癌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底死於轉院的途中)命令獄警先把汽車輪胎(專用刑具)橫放於地上,再把我五花大綁於輪胎上,使我頭後仰,腳上翹,雙手用手銬固定於輪胎兩側,胸前用粗棕繩捆緊後固定於輪胎上。加上我當時正處於例假(月經)期間,天氣又熱,出現尿頻、尿急、尿痛的症狀;同時因強行灌食後,出現腹痛,裡急後重(想解大便又解不出)的症狀,生不如死,痛苦至極。

其他法輪功學員見狀就不停地叫警察給我鬆綁,讓我上廁所,可是沒人理睬,直到第三天早上,集體(大法弟子)去醫院采血化驗,才鬆綁。

洗腦迫害

「610(非法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國保等部門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想方設法誘導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利用幫教人員(包括政府、文教、衛生、司法、公安等)以所謂談話、交心、開導、提審等方式,讓我接受「轉化」。

二零零一年過年期間,看守所警察強逼我和其他功友看天安門自焚偽案的電視新聞,還要求談體會;又組織湖北省所謂「幫教隊」(即被「轉化」後的大法弟子配合邪惡做「轉化」工作的)到看守所做邪惡宣傳,給煉功人洗腦、達到「轉化」的目的,逼迫我們放棄對法輪功的正信。

由於我長時間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丈夫和女兒所承受的壓力和痛苦不亞於我,甚至比我承受的更多。為了讓孩子少受牽連,我和丈夫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離婚了,一個本來非常幸福的家庭,在無奈的情況下被活生生地撕碎破裂了,成為永久的遺憾。

被轉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國保負責人把我從看守所轉移到夷陵區楊家場洗腦班強行洗腦。在洗腦班裡,以「610」龔炳華為首的多個做「轉化」的人,採取多種形式和手段逼迫我和其他功友「轉化」。不「轉化」就不能回家,邪惡不達目的不罷休,而且不達到邪惡「轉化」的標準還不行。首先,強迫看邪惡的宣傳品,逼迫寫所謂的經過、認識、體會等還要簽「保證」,寫了一遍又一遍;還用測謊儀反覆測量我是不是達到邪惡「轉化」的標準,最後還得當著夷陵區的領導表態,由電視台新聞記者在電視上播放我被「轉化」的信息。同時「610」人員還強迫我陪同功友楊素芹回家遭受非法抄家,我眼睜睜地看著警察搶走大量的法輪功書籍及資料,我甚麼也做不了,為此,我懊喪的了不得。

回家後仍失自由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這就是夷陵區「610」非法辦的第九期洗腦班結束之日),夷陵區第一人民醫院當官的接我回家,並要求我:一、從七月二十四日起在門診部打掃衛生,每月三百元工資;二、有事或者要到哪裡去必須向保衛科打報告;三、定時向領導匯報思想、寫思想認識;四、如果考驗半年合格,可以考慮恢復你的工作等。就這樣,「610」強迫夷陵醫院非法監管著我的一切使我失去自由。

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六日,孩子剛一歲半,婆婆楊素芹被迫害後開始使用雙拐走路,國保大隊隊長胡順運等一群人突然闖入我家,迫不及待地瘋狂抄家,搶走大法書籍許多,錄音帶,複印機,錄音機,幾人按住抱著孩子的婆婆不准她動,嚇得孩子直哭。並綁架我和另一功友到看守所非法刑拘(拘留通知書複印件為證),五月二十日胡清華、何勇把我送到湖北沙洋勞教所第二大隊非法勞教一年(勞動教養決定書複印件為證)。

在勞教所裡,長期酷刑迫害,自始至終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吸毒人員他們叫所謂「包夾」的,限制我的一切活動,剝奪所有權力和自由,強迫我一切聽「包夾」的安排,否則就是打、罵和告狀,他們變著招地整,反正都不讓我好過。我所受的酷刑有:不讓睡覺或少睡,從進勞教所的第一天到最後一天沒有按時睡過覺,都是在深夜一點鐘以後、甚至更晚才上床,還沒睡著就要起床,經常整夜不讓睡,每天晚上在廁所門口,坐在小方凳上不准動,有幾次我困的不行就睡著了,從凳子上滾到地上,「包夾」又打又罵,還讓我站著,可我站著也睡著了,栽倒在地,把別人都嚇壞了;邪惡就是用不讓睡覺的辦法逼迫我「轉化」的。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經常尿褲子裡,上一次廁所就要挨一頓罵;強迫軍訓,經常在烈日下一走幾小時,由很多人輪流地喊口號,使用這種走、站、蹲軍姿的方式來體罰我和其他大法弟子;重體力勞動,超時勞動,強迫背所規、唱歌。強迫站著看、聽、抄反面宣傳品;長時間罰坐,坐在小方凳上不准動,使我的兩腿、兩腳腫的發亮、流水,行走困難。參與迫害者:大隊長楊敏、汪芹、劉瓊,姜××,包夾:劉德新、李蓉、李娜,楊媛、潘麗等。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解教」。

610指使多個單位辭工

二零零五年七月,我在夷陵區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上班,一天,剛上任的汪總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對我說:「我們公司決定辭去你的工作,你現在就去辦手續。」我問為甚麼,他說:「『610』的龔主任說你是煉法輪功的,如何如何的,我們怕受牽連,所以作出此決定。」這一決定使我失去了工作,這也是江澤民邪惡的流氓集團對我的迫害。

有一段時間,我在萬達診所上班,萬醫生非常滿意我的工作。可就因為衛生局說我是煉法輪功的,萬醫生把我給辭掉了,使我又一次失去了工作,又一次受到迫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我和婆婆到「610」要求賠償我婆婆被致殘的損失。可負責人龔炳華根本不理睬,還蠻橫不講理並邪惡地說:「我們對法輪功學員不承擔任何責任,要找你就去找共產黨,是共產黨叫我幹的。」我說:「共產黨迫害法輪功是錯的。」他就說:「那你就等共產黨垮臺了再來找我。」

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四晚上,民警黃治權等一群人突然闖入我家(醫院),像土匪一樣非法抄家,抄的天翻地覆。其中一人問,還有一個地方抄不抄,黃治權狂叫一聲:「抄。」真是喪心病狂,一處都不放過,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光碟、磁帶等一千二百一十冊(份、件),並把我綁架到看守所非法刑拘,然後龔炳華、胡順運、左勇把我送到湖北武漢女子勞教所第二大隊迫害一年(勞動教養決定書複印件為證)。

在勞教期間,不准與家人聯繫,從頭到尾由包夾嚴管,使我受盡折磨。不讓睡覺,酷刑勞動,痛苦難熬。同時,家人不知道我的去向,為我擔心、著急,公公婆婆自身都難保,還要照顧我那幼小的孩子,我心難安。我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才回家(解除勞動教養證明書複印件為證)。

我在兩次被勞教迫害中,被迫剪短髮、穿牢服,強行抽血多次,照相多次,強迫到醫院做檢查,連婦科都不放過,更不告訴結果。在沙洋時,我看見有個老年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在武漢時,我看見一個年輕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得癲癇病大發作,倒在地上;一個法輪功學員剛到勞教所時體重一百多斤,沒多久,就被迫害的只有七十多斤。

長期被「貼身」監控 限制自由

每次被迫害回家後,夷陵區「610」、國安、醫院、東城居委會沒有停止過對我的迫害,長期跟蹤、監視、盯梢、騷擾、恐嚇等,還要求我:離開小溪塔要請假,保持聯繫,隨叫隨到,不准與煉法輪功的人接觸,叫我周圍的人監視我,發現後舉報。

一天晚上,我到功友家(就在醫院大門前公路旁)去拿我公公在那住時放的用品,要到功友家時,發現有人跟著我,就回頭問他做甚麼,他慌忙地說租房子。我從房間出來,看見公路上一輛車旁站著的國保大隊的胡順運,他問我做甚麼,我就實說。

又一天早上,我從新華飯店路過,正好碰見胡順運夫婦,胡二話沒說,就把我的包搶去翻了個透,結果甚麼也沒發現,他就氣憤地威脅我說:「你小心點,再發現你發法輪功資料就如何如何。」

夷陵區「610」、國保大隊、夷陵區區委長期給夷陵區第一人民醫院和保衛科施壓,逼迫夷陵區第一人民醫院對我「負責」,所以保衛科負責人汪滿生就特別「關注」我,幾天不看見我就查訪或打電話,騷擾我,並安排宿舍區門衛魏老頭長期跟蹤、監視我。因為我全家住在夷陵區第一人民醫院宿舍樓,而且從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四年我多數時間在醫院陪護病人。我在哪個病房、陪護甚麼樣的病人、多長時間,汪科長都得知道,他還經常去看。魏老頭就更不用說了,我走哪,他跟哪,尤其是出醫院,我買菜,他跟到菜市場。有天早上六時,我到中醫科(原來的中醫院,在醫院外)病房一回頭時,突然發現他站在我面前,把我嚇一跳。有幾個保安實在是看不下去了,就多次跟我說:「你再發現他跟著你,你就把他當作流氓收拾。」所以,在夷陵區第一人民醫院裡,只要有一點我的情況,就興師動眾,搞的人心惶惶,使我不得安寧,給我帶來極大的損失和不良影響。

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正好是奧運聖火傳至宜昌。在此之前醫院保衛科科長汪滿生反覆給我說,上面打招呼,這段時間不准我出門。六月一日早上我去買菜,汪滿生攔著我,不讓我去買菜;接著保衛科郭良金到我家監視我,他說:「我今天在你家上班,你不能出門。」他說完後就走了。我沒辦法,只好請孩子的大伯帶孩子去玩。出乎意料的是:當我中午下樓接孩子時,把監視我的郭良金等人嚇的像燕子一樣,從我對面、樓下房間裡往外撲;更嚇壞了樓梯口坐著的東城居委會民警、醫院門衛魏老頭等幾人。

我在醫院陪護病人期間,每年十二月,「610」、國保負責人都要到醫院保衛科傳喚我,無論我在哪裏、無論在做甚麼都必須去見他們。他們要求我這樣、要求我那樣,又叫汪科長時刻監視我,還給我照相。有一次汪科長叫我到保衛科,要求我簽放棄對法輪功信仰的保證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初我和婆婆,還有個功友在骨科護理病人,功友把一份真相資料給一個病人的陪護,被發現後搞的沸沸揚揚的,一群保安圍著功友逼問和嚇唬,科室主任、護士長害怕得不得了,並當場逼迫功友和我婆婆放棄正在護理的病人,離開醫院,不得再來醫院護理病人。從此我再也沒有到醫院護理過病人。

十六年以來,我感到處處都有迫害,時時刻刻都被迫害著,事事都難,尤其是婆婆被迫害致殘後給我帶來的壓力和痛苦是極大的。無論在精神上、心理上、情感上,還是身體上、經濟上、工作上等等方方面面,我都被迫承受了巨大無比、無法挽回的痛苦和損失。這都是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所致,所以我要起訴江澤民,將其繩之以法,承擔一切責任。

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長達十六年之久,家無寧日,我卻因為只想信仰法輪功做個好人,因此我家就遭此大難。這場毫無人性的迫害給我和數以千萬計的修煉者和家人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折磨。這就是我的控告事由。#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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