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樓說市

「先租後買」?需多加小心

西澳三人受騙 法院裁決賠償

【大紀元2015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鄭庸澳洲悉尼編譯報導)三位西澳人在「先租後買」的買房方式中被騙,西澳高等法院判決Presto Property Solutions公司及其女老闆林斯(Rowan Amanda Lines)對三受害人予以賠償,共計7萬澳元。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林斯承認她於2010年在與潛在的租客和潛在的買家打交道時,冒充房主,誤導了客戶。

受害人中有一對夫婦,居住在Quinns Rock區。他們當初在一個電線桿上看到了Presto Property Solutions公司的 「我們賣房很快」的廣告後,與這個公司聯繫。之後雙方簽署了協議,以「先租後買」的方式賣他們的房子。

但之後,Presto Property Solutions公司的林斯在與租客及潛在的買家打交道時,說自己就是這個房子的主人。

當房子的真正主人一年後從海外回來時,發現他們那安置在地面以上的游泳池被賣掉了,價值1.6萬澳元。

西澳商業廳消費者保護局代理局長紐康(Gary Newcombe)提醒消費者們在考慮「先租後買」時要多加小心。他稱,這種賣房方式,其合同有很多不明不白之處,租客與房主的責任難以理清。

消費者保護局房地產部主任梅格(Steve Maegher)說:「先租後買」這種方式,極其地令人難以清楚理解。

「形容這種方式的最好辦法是,就像是先取貨後付款的銷售方式,但是買一棟房子連帶著有許多風險」,梅格說,「這是人們安排的一種買房的方式,但是,是一個令人費解的過程,其中他們付很多費,但最終這個人能不能獲得銀行貸款買這棟房,並無任何保證。」

梅格說,對買賣雙方都有風險,「買方的風險是如果最終他們不能買房成交,那麼他們原先付的所有費用就白付了。賣方的風險是他們被一個為期三年至五年的合同鎖住了。」

那些弱勢的人們是被獵取的目標,梅格說:「他們是不能通過傳統辦法貸到款但急切地想進入房地產市場的人。」「他們用許多錢來冒險,如果違反任何事項,或者付款晚了,他們可以失去已經付出的所有費用。」

責任編輯:簡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