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赴美產子不違法 簽證詐欺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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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小清綜合報導)3月3日,美聯邦探員突查南加州幾十家華人月子中心,三家涉案公司被控以簽證欺詐、報稅欺詐、醫療欺詐和洗錢等罪名。連日來美國媒體不少評論說,外國孕婦在美生子並不違法,但以旅遊的不實名義騙取簽證則是犯罪。為了面對蔚成產業的「旅遊生育」,近日也有參議員提案修改美國憲法中的「出生公民權」,引來爭議。

1868年,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第一款做出規定:「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美國的人,均為合眾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此即美國憲法中的「出生公民權」。這意味著,美國並不禁止孕婦入境生子,而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也並不限制合法運營的月子中心。

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等聯邦部門經過兩年的臥底取證,上週突擊搜查三家月子公司旗下的會所,緣由之一是這幾家公司均涉嫌大規模培訓孕婦隱瞞懷孕、以不實的赴美目的欺騙簽證官——據統計,爾灣「優孕」月子中心2013年共有400名孕婦在橙縣醫院落地。ICE執法針對的主要對象即是「簽證欺詐」,此外還包括製造假文件、騙取醫療福利等等。

欺詐後果嚴重

美駐華使館在官網上針對簽證造假發聲明:誇大收入、假造僱主或親緣關係都是隱瞞真相;假材料包括偽造或塗改護照、偽造出生證明、結婚證、銀行存款證明及邀請信,以及冒用他人的文件材料等。

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在官網也提示,「欺詐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行,可導致非常嚴重的後果。我們的領事館看到許多申請人在其他方面都符合資格,卻誤認為說謊是唯一能夠讓他們獲得簽證的辦法。任何人在簽證申請時做出的不實陳述,或提交偽造證件,會立刻喪失獲簽資格,並可能收到終生的簽證簽發禁令。」

簽證欺詐違法

據加州《橙縣紀事報》(Orange County Register)報導,當優孕月子中心被搜查時,探員們遇到一位華人醫師,他表示:「我不覺得這有甚麼大不了的,墨西哥婦女總是來美國生孩子。」報導評論說,政府在監管墨西哥婦女(偷渡)來美生子方面確實不力,但這不意味著中國婦女就可以假扮遊客(而其真實目的卻是來生孩子)。

正如ICE探員克勞德‧阿諾德(Claude Arnold)受訪時所說,「把孩子生在美國並不違法,但編造旅行目的、掩蓋懷孕事實,且接受這些公司的有關培訓,這都是違法的。」

政治社交平台《市政廳》(Town Hall)的報導指,「美國和加拿大是唯一兩個向落地出生者授予公民身分的發達國家,而絕大多數國家都規定,只有父母親的一方是該國公民或持有該國綠卡,其在該國生下的嬰兒才能獲得公民身分。『產子旅遊』(Birth Tourism)該終結了。」

2013年1月,加州庫卡蒙加農場市反對月子中心的居民將抗議牌放在法庭外。(劉菲/大紀元)

遏止生育旅遊 議員提修憲

據悉,一項旨在打擊人口色情販賣、維護受害者權益的兩黨聯合法案(Justice for Victims Trafficking Act )正在討論中。路易斯安那州的共和黨參議員大衛‧維特爾(David Vitter)認為,孕婦很容易成為販賣人口的受害者,故他藉此提議包括一項對憲法「出生公民權」的修正:外國人在美國生下的孩子不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除非滿足父母一方是美國公民、合法永久居民或在美軍服役等條件。

維特爾表示:「生育旅遊成了我們的一個產業,突顯了我們移民制度的嚴重殘缺。終止『出生公民權』會戲劇性地改善這種局面。」

不過,傘式組織「民權和人權領導會議」(The Leadership Conference on Civil and Human Rights)卻致信各州參議員,指維特爾的修正案旨在打造當代的種姓制度。信中說:「數百萬在美國自然出生的人某種程度上將不能擁有平等的法律保護,而這是我們國家經過非常艱苦的努力爭取才允諾做到的。」

有評論指,憲法是美利堅立國之基,修憲殊非易事,故「產子旅遊」生意很難從根本上清除,將以更為隱蔽的形式繼續存在。**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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