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為甚麼刑事傳喚馮正虎?

馮正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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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10日訊】上午九點多我被上海楊浦區國保警察卞昕、管春華以刑事傳喚的方式帶到五角場派出所,一直關押到下午16:00。這兩位是國保的臨時工,原本是刑警,國保需要用一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的刑事假案報復打擊我而被借用的。

我獲得第32張刑事傳喚證(滬公楊刑字[2015]000848號)。今天不是敏感日,把我帶到派出所的訊問室罰坐冷板凳,只是為了平息領導的不滿,並向我張揚一下國保警察的權勢,唯有他們有權可任性。

結束七個小時的關押,臨走時我請卞警官轉告上海市楊浦區公安分局國保處曲處長:我不舒服,他心情可以舒服了。這幾天我腰痛發作,今天略有好點,就讓我在訊問室裡連坐七小時。我覺得,國保不遵守法律,沒有擔當,而且情報常失誤,一直在瞎折騰,折騰我,折騰其他部門,也折騰他們自己。有權任性了,只會玩威脅、整人的老套路。

但是,現在社會風氣變了,被國保警察傳喚坐牢都成了光榮的事。坐牢,人是辛苦的,但精神昇華了。傳喚,是表彰你為社會做了甚麼貢獻。我在訊問室裡,上午與警察聊天,談天談地。下午,閉目養神,獨自反思。最近,我做了哪幾件事?讓領導不安,讓我中彩票,又多了一張刑事傳換證。

3月10日,我與50多位市民去浦東新區德平路1189弄10號見證崔福芳被非法監禁,並向檢察院舉報浦東新區金揚街道辦事處領導指派社保人員非法限制崔福芳人身自由的違法犯罪行為。參見《馮正虎:見證崔福芳在兩會期間被非法監禁》http://www.hxwq.org/?p=2548
3月24日,上海維權人士王扣瑪出獄回家。當日我撰文發表《馮正虎:歡迎王扣瑪出獄回家》http://www.hxwq.org/?p=25884月1日,受邀出席歡迎王扣瑪回家的聚餐,有152名上海市民參加,喜氣洋洋,高高興興。這天是愚人節,一個出獄的「罪人」卻受到英雄的禮遇,這是搞笑嗎?誰的錯?

4月1日,我與150名上海市民聯署《關於請求全國各地政府明令禁止所屬司法廳局對律師和律所違法年檢支持的公民監督書》,支持率師維權。我們期望,中國律師都挺起自己的脊樑。民眾的維權需要律師,國家的法治需要律師。http://www.hxwq.org/?p=2624

這些事做錯了嗎?肯定沒有。對於公民來說,法無禁令即可為。我們不做違法的事,做有益於社會發展的事,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事。我清楚,我若是違法犯罪,國保警察直接就會來傳喚我,也不必借其他警察之手兜一個圈子來小小報復一下。

我們沒有做錯事,同樣會受到打擊;我們沒有違法,同樣會受到處罰;我們沒有犯罪,同樣會坐牢。因為現在法律之外還有一個標準,就是權勢者的話。我們唯有承受得起任何委屈與艱難,才能享受真正的自由,說自己的話,做自己的事。

馮正虎
2015年4月9日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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