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檢方:銀行員工大規模作弊 主管有責

【大紀元2015年0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國寶銀行涉嫌偽造文書、幫助客戶獲得聯邦購房貸款案,5月20日最後一天結案陳詞,檢方花了整整一天時間梳理過去三個月的證據,竭力說服陪審團:不能說房利美沒有損失,被告就沒有犯罪。

誰在意資料的准確性與真實性?

檢方開宗明義首先說,國寶銀行一直爭辯「國寶違約率低,房利美沒有損失」,但是房利美購買抵押房貸的前提是「貸款人所填資料正確、真實」,被調查的31筆貸款,存在為客戶捏造假的收入和工作證明等欺詐行為,那麼到底誰在意那些申請表格的准確性與真實性?「Who cares? 房利美和法律在意!」

檢方表示,雖然國寶銀行出售的這31筆問題貸款,要麼已付清貸款,要麼正常運轉,但是房利美仍然要求國寶回購這31筆貸款。這也恰恰說明房利美在乎「正確、真實」這兩個詞,「違約率低、供款穩定」只是一個信號,並不是房利美與國寶銀行簽訂合約的實質。

國寶銀行違規行員讓不符合條件的客戶可以申請到房屋貸款,銀行還打出中文廣告「國寶肯變通,貸款好輕松」、「不查資產、不查收入」。檢方說,銀行若用自己存戶的錢發放房貸的話,那是銀行自己承擔風險,但現在的問題是國寶把這些非法貸款轉賣給政府的房屋貸款銀行「房利美」,以虛假信息從房利美處獲得價值數億美元的貸款,由此將這些風險房貸送入投資市場,而房利美則被蒙在鼓裡。

金融海嘯 前車之鑒

國寶案中,很多自稱「低收入」的借款人都能按期付款,他們的錢要麼從大陸匯過來,要麼是從親戚朋友處得到的借款,或者從標會借債,但是國寶遞交的1003房貸申請表中並沒有如實反映,而且,即使申請人「實際有更多錢,申請資料也是假的,那是貸款專員根據貸款需要倒過來推算出的收入」。

檢方說,盡管這些貸款仍在正常運轉,但是風險太大,例如在美甲店工作的邱麗飛(Lifei Que,音譯)以她個人的力量根本無法每月償還3千多美元的貸款,萬一她與幫她還貸的男朋友關系破裂,這筆貸款就變為不良貸款。2008年的金融海嘯已經證明,不能等到非法貸款變為不良貸款時,再讓納稅人為銀行的過錯買單,為時已晚。檢方認為,不能說對方沒有損失,就不算犯罪。「因此當你用虛假信息從房利美處拿錢的時候,就已經在犯罪了。」

主管難逃責任

國寶銀行貸款部主管譚偉雄與違規的貸款專員同在國寶銀行三樓辦公,檢方呈堂其辦公室布局圖說明,譚偉雄辦公桌的前後左右,幾乎整個貸款部的職員集體「淪陷」,承認自己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捏造假收入或假雇傭證明,以騙取貸款。檢方說,譚偉雄作為國寶銀行收入最大的部門的主管,負責監管貸款部的貸款程序和紀律,以及手下員工的工作評估,責任重大,雖然銀行方不認為他是高管,但他絕不是辯方所描述的部門「保姆」。

檢方再指,十多名借貸業務中不同崗位的職員認罪,不止一名證人說「認得余啟斌的筆跡、因為他的手跡很特別」,余啟斌捏造了這麼多的贈款信及其簽名,還有雇傭證明等,那麼譚偉雄不認得余的筆跡嗎?檢方認為,譚偉雄其實對手下這些行為是知情的,而且證人也說,「在辦公室互相替對方冒簽贈款信,很公開的做,大家都知道」。

檢方說,銀行副總裁、首席信貸長王耀華對銀行員工的違規行為知情,卻選擇「不顧後果的容忍」(reckless tolerance)。檢方舉例,貸款助理員郭蓮作證,她剛進銀行時,發現在王文芳經手的所有案例中,「貸款人月薪收入都是6,800美元」,有一次她聽到王耀華從五樓下到三樓貸款部時說:怎麼貸款表中的收入「個個case(案例)都是6,800美元?」檢方說,這些餐館廚師的收入填的比他當銀行副總裁的還高(2008年王耀華的年收入是8萬美元),明明有疑問,他卻沒有深究。

檢方認為,銀行員工大規模作弊絕不是一兩個人的事,而是一個系統出了問題,管理層難逃責任。而在2009年案發當年,國寶銀行的貸款業務比起其它華人社區規模相似的銀行多很多,2009年的房貸增長比2008年翻了2~3倍,也是一個信號。

風險控制有賴資料準確

辯方日前說,余啟斌與檢方簽訂合作協議後,為爭取減刑,才將兩名主管和銀行牽連到案。就此,檢方提醒陪審團,余啟斌在案發後的一個月,也就是2010年1月13日就向紐約州銀行廳檢舉,稱「國寶銀行的貸款申請中含許多虛假材料」,並解釋他大學畢業後對房屋貸款一無所知,是國寶銀行教他如何操作貸款業務。而余啟斌與檢方簽訂合作協議,轉做污點證人是2011年2月15日。

檢方最後再次強調貸款申請單資料的準確性,正如其中一名證人陳安迪(國寶貸款專員)的證詞所言:「風險參數的模型,事實上應該建立在資料的準確性上,否則整個模型就會坍塌」。

至此,歷時三個多月的國寶銀行庭審已完成。今日,法官將向陪審團解釋相關法律,告誡陪審團應如何決定。隨後,陪審團將有一定的時間閉門「商量」,以確認案情和作出裁決。

責任編輯:鐘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