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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鳳遭夫家暴訴請離婚 台灣法院判准

鄭宜芬
2015-05-08 24:15 中港台時間|06-04 02: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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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鄭宜芬台灣台北報導)「台灣最美麗的歐巴桑」陳美鳳2012年3月爆出婚變,和David(徐福慶)離婚官司訴訟2年多,她最近遠赴紐約打官司,台灣法院已於1日判准離婚,陳美鳳得知消息後回應:「心情很平靜。」

陳美鳳表示,丈夫長期無業,她10年支付生費費達628萬(台幣,下同),還花3,300萬元買房供丈夫及子女住居,甚至還得付丈夫前妻的贍養費及生活費上千萬。但2010年她發現丈夫外遇、2011年多次酒後打她,還趁她不在美國時,偷偷提出離婚官司,並禁止她買賣在紐約的房產。陳美鳳不得不赴美打官司,證明紐約沒有司法管轄權。

這次陳美鳳赴美打官司,希望前夫和其家人能夠搬出她紐約名下價值約3,300萬元的房子。David提出的4次訴訟文件中先表明房子是他的,又改口說陳美鳳口頭送他、又稱她租給他,去年底又改為她同意讓他們住,一家人仍未搬出該處。

責任編輯:梁夢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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