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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特見浮濫 台矯正署修正接見規定

【大紀元2015年0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法務部矯正署因發生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的特別接見浮濫事件,遭到監察院糾正。為此,矯正署修正「特別接見」規定,並更名為「特別事由接見」,明確規範收容人家中因發生變故等5事由,監所首長才可核准,且須勾選准許的事由以示負責,近日將正式施行。

針對「特別事由接見」,矯正署指出,未來必須符合「收容人或家屬家中發生事故或有其他特殊情事」、「申請人身心障礙、罹病或行動不便時」、「收容人因語言溝通問題,有翻譯必要時」、「矯正機關因管教需要,須請申請人協助時」、及「其他經矯正機關首長認為有助於穩定收容人身心適應」等5大事由。

矯正署也表示,「特別接見」給人有特權印象,這次修正更名為「特別事由接見」,另外增設「延長接見」,讓遠道探監的親友,有多一點時間相處,如有延長時間必要,得在辦理接見登記時,同時申請,或因接見過程中認為有必要延長,也可提出。◇

責任編輯:亮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