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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華人 大馬新懲罰伺候

2015-07-20 06:34 中港台時間|07-20 06: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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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報導】(中央社19日電)一旦在馬來西亞罵華人是「豬」、「滾回中國」或「外來者」等,當地政府將有新懲罰對付。

「星洲網」報導,馬來西亞政府將新設審理歧視及侮辱言論的仲裁庭,一旦罪名成立,輕則必須向投訴者道歉,重則必須當社工折抵刑罰,例如要求違法者在12個月內從事不超過240小時(視法庭判決而定)的無薪社會服務工作。

據報導,大馬政府計劃在全國各城市設立相關的仲裁庭,以加速審理投訴案件。除了上述常聽見的辱華言語,若用動物來比喻馬來人,或使用許多威脅宗教的語言,無論是當面謾罵,或見諸社群媒體或報章,也可能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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