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找藉口拒做陪審員 理由「千奇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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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在澳洲,擔任陪審員是一項重要的公民義務。被隨機選中的人將需參加陪審團,參與案件的審理。但有些人為了逃避當陪審員,找出各種理由來拒絕這一職責。日前由紐省刑法委員會首次揭露的理由清單顯示「無奇不有」,甚至包括稱,「對不起,我得照顧我的貓」等。

據每日電訊報報導,紐省刑法委員會主席萊特(Pauline Wright)理解參加陪審團是困難的,人們都很忙碌,特別是個體經營者和做生意的人,不願放棄掙錢的時間。但他說:「我們的確需要記住,作為一名陪審員和甚麼是公民應盡的責任是非常重要的。」 一位著名刑法專家認為,應該提高公眾對陪審團服務的理解和尊重。

拒絕的理由清單有的很可笑。除了「要照顧我的貓」外,還有「我對空調過敏」,「我害怕乘公共汽車和火車」,以及「沒有人送我去法庭」等等。

萊特呼籲政府增加資金來開展提高公眾意識的活動,並將陪審員的職責列入學校的教育內容中。同時對陪審團成員也應該保持更好的記錄,以確定他們是否是真正的社會代表。

紐省警長辦公室在十多年來第一次公佈了找藉口避免做陪審員、或無故未參加陪審團被罰款的人數。

在至今年2月的12個月中,紐省有1.6萬人因未能參加陪審團被罰款1100澳元。在根據選舉名冊抽選出做陪審員的27.8萬人中,只有5.8萬人被要求出庭,其中7050人出庭參加了陪審工作。

不能做陪審員的理由包括一些工作原因、個人情況或者在渡假等。因工作原因免做陪審員的職業包括:醫生、牧師、緊急服務、牙醫、藥劑師和全職保姆等。英語水平不夠的人,也可以以語言障礙為由免做陪審員。

法官、警察、政治家和大多數在司法部門工作的人不能做陪審員。在過去的一年中,免做陪審員的主要理由是生病、殘疾或工作脫不開身。

紐省警長辦公室的一位發言人說,只有12%的人擔任了陪審員並最終出庭。擔任陪審員一天的薪酬為106.3澳元,超過十天的出庭將得到239.20澳元;可獲得每公里車程37澳分的補助。陪審員的午餐是一個三明治、水果和飲料。六天後,可得到熱餐,自帶飯的人可以得到每次6.95澳元的午餐費。

陪審團一般由隨機挑選的12人組成,男女比例是50/50;年齡最低18歲。在紐省平均開庭審判的時間是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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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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