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9日報導】(中央社8日電)德州1名婦人不堪電腦自動撥號的預錄推銷電話騷擾,將時代華納有線公司告上聯邦法院,如今獲賠約23萬美元。
根據法院紀錄,德州婦人金恩( Araceli King)從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之間,接到來自時代華納有線公司(Time Warner Cable Inc.)撥打的預錄推銷電話(robocalls),但要找的對象並非金恩本人,而是1名申請時代華納有線公司帳戶時,在客戶資料中填寫了金恩電話的民眾。
雖然金恩曾向時代華納有線公司申訴,抱怨經常接到找錯人的電話,讓她不堪其擾,並要求將她的電話號碼列入禁止撥打名單,但問題始終不曾解決。
位於紐約的美國聯邦法院南區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昨天宣判,時代華納嚴重觸犯1991年通過的「電話消費者保護法案」,打給金恩的每通預錄電話都必須賠償1500美元,總賠償金為22萬9500美元。
時代華納有線公司今天對媒體表示,將會評估公司有哪些選擇,再決定是否上訴。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