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菲案三審 總理前幕僚長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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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週三(8月12日),參議員達菲(Mike Duffy)報銷欺詐一案重審中,控方關鍵證人、哈珀前幕僚長萊特(Nigel Wright)作證時表示,他在擔任哈珀幕僚長期間,因覺得有義務履行其與達菲之間達成的協議,實在想不出其他辦法,只好為達菲報銷9萬元開支,現在非常後悔當初這麼做。

居住場所爭議

萊特當天早些時候證詞顯示,萊特曾與哈珀討論過達菲報銷提案,最初以為報銷款項只有3.2萬元,哈珀認為報銷沒問題。後來看到外部審查說實際報銷高達9萬多時,萊特氣壞了。萊特還說,他曾跟哈珀談到此事,告訴哈珀說達菲會退還這筆錢,黨內會內部通知說達菲此事做得不對。當時哈珀基本同意這一計劃,認為達菲雖說報銷這筆費用可能合法,但仍有可能被視為不妥。
  
萊特作證說,當初用保守黨資金給達菲生活開支報銷這類事情,他一般情況是不會通知哈珀的,也就是說哈珀並不知道保守黨資金還能報銷這類費用。萊特當天早些時候證詞顯示,哈珀曾告訴達菲說,他在渥太華家中的生活開銷不應報銷。檢察官在下午曾問萊特,他是否將支付這9萬元的打算告訴了哈珀。萊特的回答是「沒有」。
  
達菲目前面臨31項與開支報銷相關的欺詐、背信和賄賂指控,但達菲一直拒絕認罪。在這些指控中,達菲主要居住場所是最關鍵問題之一,也是媒體對達菲一案關注焦點。萊特說,主要居住場所就是回去後掛上帽子休息居住場所,達菲一案中,達菲的主要居住場所顯然就是安省的Kanata。
  
達菲堅持認為,他在愛德華王子島上的住宅才是主要居住場所,他在渥太華家中的一切生活住宿開銷都可作工作費用報銷(注意,達菲自1970年代起就一直工作和生活在渥太華)。控方認為,達菲主要居住場所不是愛德華王子島,其在渥太華家中的一切生活開支不符合報銷條件。萊特也說,他曾在與達菲對話中要求他退還這筆報銷費用,但達菲一直為這筆報銷找理由,令他十分氣憤。

達菲案至少會持續至年底

今年4月7日,安省法院(OCJ)開始正式審理達菲一案,6月18日進行二審,這次是三審,將持續至8月28日。很顯然,此案審理還需更多時日,三審後作稍微休整後,將於11月中旬再次開審。初審和二審中,基本沒涉及萊特證詞,控方多圍繞達菲開支、差旅報銷和主要居住場所等問題展開。控方一名法務監查會計師證人對達菲9萬報銷來往帳戶追查結果顯示,這9萬元先是從萊特帳戶匯至渥太華一家律師事務所,然後匯入達菲帳戶,最後計入加拿大庫務局(receiver general of Canada)。
  
達菲代理律師Donald Bayne在公開聲明中,指責萊特設局迫使達菲承認自己報銷有誤。萊特與達菲之間協議於2013年5月曝光後,萊特被辭退(另一說是主動辭職)。萊特說,他當初那麼做,主要是將款項追回,以保護公共利益。◇

責任編輯:喬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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