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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瓩內屋頂太陽光電申請 台5縣市可直洽

【大紀元2016年01月12日訊】(中央社台北12日電)加速太陽光電整體申請程序,經濟部表示,只要是位於雲林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金門縣等地,不及100瓩的屋頂型免競標申請案,可直接洽當地地方政府就近申辦。

經濟部能源局說明,民眾申請案如有進一步問題,可分別洽雲林縣政府林先生(電話:05-5522207)、台南市政府李先生(電話:06-6351458)及高雄市政府許先生(電話:07-3368333轉5109)、屏東縣政府潘小姐(電話:087-320415轉3315)、金門縣政府王先生(電話:082-318823轉62385)詢問。

能源局表示,為加速執行「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於119年達成裝置容量3000MW(百萬瓦)目標,經濟部結合中央與地方行政資源共同推廣太陽光電,並持續協調直轄市、縣(市)政府接受委辦業務,以方便民眾就近申辦。

自103年7月14日起,日照條件最佳的南部縣市率先配合,包含彰化縣、雲林縣、台南市及高雄市政府等,開始受理不及30瓩的屋頂型免競標申請案,後續除於104年1月1日將裝置容量擴大為不及50瓩外,自105年1月1日起,再度提高為不及100瓩,另外可受理的縣市更擴大為雲林縣、高雄市、臺南市、屏東縣及金門縣等地。

能源局統計,自103年7月委辦迄今,洽地方政府辦理設置太陽光電申請案已有2270件,其中103年為788件,裝置容量10.7MW;104年更已成長至1482件,裝置容量高達23.2MW,預估今年度受理案件與容量均會再大幅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