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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發展太陽光電屋頂 可發電1千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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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市積極發展太陽光電再生能源,宣佈全面推動桃園市公有及私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屋頂,預計第一年將在132所學校設置陽光屋頂,可達到1千萬度的發電量,既可清潔發電,亦能帶動光電及周邊產業發展。

經濟部能源局吳志偉專委雨桃園市長鄭文燦、桃園市多名議員、環保局長沈志修、經發局長張昌財等,共同宣示發展乾淨能源、低碳生活及生態城市的三大願景。

鄭文燦表示,桃園市發展成為宜居生態綠能城市願景;經過專業廠商評估結果,桃園地區日照強度雖不如南部縣市,但日照時間充足,具有發展太陽能條件,所以由市府環保局、教育局及經發局等共同擬定桃園市發展太陽光電推動策略。

環保局與教育局從今年1月就開始執行太陽光電屋頂計畫,由安集科技得標,預計104年度先於132所學校設置容量10MW(1萬峰瓩)的太陽能發電設備,預計第一年發電量就可達1,058萬度,減碳量相當於22座大安森林公園的造林面積。其餘學校將在105年完成裝設,市府所轄各機關單位在106年至107年裝設。

未來會將桃園市所有建築物,分成既有建築物及新建建築物來推動,全市347個既有機關、學校公用建築物的閒置屋頂,採用標租屋頂模式,提供投資廠商設置發電設備,租期最長20年,廠商發電後售電給台電公司。

環保局強調,屋頂裝太陽能板除了發電,最重要是對環境的貢獻及帶動光電及周邊產業發展,未來20年全桃園累計可有11億度發電量,總減碳量高達58萬公噸,相當於2,262座大安森林公園的造林面積,達到空間活化、節能減碳及綠色經濟三大效益。

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台灣天然資源匱乏,98%以上能源依賴進口,但太陽能發電不會使用到化石燃料,更不會造成空氣污染,是乾淨、安全的再生能源,善加利用可以改善目前台灣的能源供應結構,促進能源供應多元化,達到綠能城市,非核家園的目標。

鄭文燦審視學校公用建築物的閒置屋頂,採用標租屋頂模式。(徐乃義/大紀元)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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