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寧:法在王上,王在法下

--從《大憲章》到美國憲法的憲政保守主義的脈絡

人氣 56

【大紀元2016年01月26日訊】今年是英國《大憲章》簽署800週年。在與英女王共同出席的《大憲章》800年慶典上,英國首相卡梅倫宣稱:《大憲章》改變了世界,永遠改變了政府和人民之間的權力平衡。的確,在世界上的許多國家,權力的天平至今還是偏向政府一邊的。當年,英國通過《大憲章》做到的,至今,在許多國家還沒有做到。

800年前,數十名有爵位的貴族與坎特伯雷大主教在蘇格蘭王和威爾士王的見證下,迫使英王約翰簽署了《大憲章》。這部憲章確認:王在法下,國王必須在法律範圍內活動,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國家應該尊重與保護個人的財產權、人身權與自由,政府徵稅應該先得到納稅人的授權與同意,未經正當的法律程序不得定罪。所以,它也被稱作《自由大憲章》。在簽署之後,《大憲章》也幾經坎坷,數次廢立,最後被正式確立為正式的法律。

《大憲章》並不是橫空出世的。約翰王的曾祖父,英王亨利一世,在1100年即位之際,就頒佈了一部《自由憲章》(Charter of Liberties)。這部憲章保障貴族的財產權與人身權,是《大憲章》的先聲。但是約翰王卻無視這一憲章,踐踏貴族國民的自由權,任意掠奪國民的土地、財產,未經同意就徵稅。於是,貴族們決定採取行動,用成文的法律文件來限制國王與政府的權力,保護個體的自由權、財產權與人身權。這個法律文件就是《大憲章》。它用法律約束了暴力,用自由壓倒了權力。從《大憲章》對自由傳統的貢獻來看,後來人們稱之為《英格蘭自由大憲章》(The Great Charter of English Liberties),可以說是名至實歸。

《大憲章》是對盎格魯自由傳統的進一步確認。為了重申這一自由傳統,《大憲章》開宗明義地強調,「首先,我們感謝神通過憲章向我們自己和我們萬世萬代的後代證實英國教會需要自由,充分擁有所有權利和完全的自由。」「我們還給予在王國中的我們還有萬世萬代後代以下列舉的自由,堅持並將這種自由傳承給他們,一代一代傳承下去,直到永遠。」 《大憲章》把個人自由置於國王的權力之上,用法律確立了英國人的自由和法治的諸原則。《大憲章》所確立的是個體的自由。這樣的自由,連國王也必須尊重。

《大憲章》是盎格魯自由傳統的里程碑。它產生於在英國,但是其作用並不侷限於英國。它傳達的是普世的信息,它貢獻的是人類自由的共同傳統。《大憲章》所確立的「法律之下的自由」不僅是英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而且是全人類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

美國法學家薩姆納認為,有一條筆直的路從《大憲章》的簽署地蘭尼美德(Runnymede)通向獨立宣言與美國憲法的誕生地費城。在今天的美國國家檔案館大廳,緊鄰著高懸的《獨立宣言》便是當年《大憲章》的13世紀珍貴抄本。美國建國後,《大憲章》從英格蘭延伸到北美,構築了盎格魯-美利堅的自由傳統。當英國的殖民者抵達北美新大陸之後,也將盎格魯的自由傳統與《大憲章》的精神帶到了那裡。1606年《弗吉尼亞憲章》、後來的《獨立宣言》、憲法和《權利法案》,都貫穿了《大憲章》的政治理念。《獨立宣言》與美國憲法再現了《大憲章》的精華。《大憲章》的原則繼續滲透到最高法院的審判中。《大憲章》對美國的意義遠遠深於對美國憲法這一單一文件的影響。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曾援引《大憲章》達百次之多,即便它不是美國的正式法律。

《大憲章》所承載的自由與正義,法律與秩序,將在下一個八百年繼續鼓舞與引導著熱愛自由的人。就生命力而言,《大憲章》已有漫長的過去,可以相信,它將有更加久遠的未來。《大憲章》,從發端於英國的自由傳統,傳承為美國的自由傳統,同時在擴展為是人類自由的大傳統。從《大憲章》到美國憲法的傳統是一個保守自由的傳統。《大憲章》是保守自由的憲章,美國憲法是保守自由的憲法。美國的憲法是一部保守主義的憲法,它保守的是《大憲章》所光大的自由傳統,繼承的是《大憲章》的憲政原則。這一傳統在在美國也被稱為憲政保守主義的傳統。英國二十世紀偉大法學家丹寧勛爵認為:《大憲章》是歷時歷代中最偉大的法律文件,是個人反對專制贏得自由的基石。

最後我想用《大憲章》結語來結束這篇短文:「英國的臣民及其子孫後代,在任何事件中,適度而和平,自由而安靜,充分而完全,享受上述各項自由、權利和讓與。」如此享受這樣的自由,不僅限於英國國民及其子孫,而且同樣適用於各國國民及其子孫。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相關新聞
英大憲章早期版本現蹤  價值千萬英鎊
大憲章800週年 大英圖書館展珍品
大憲章800周年 澳民主博物館舉行中世紀慶典
現代民主基石 英國大憲章迎800週年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