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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在多倫多看急診 等待時間過長

林雪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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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雪多倫多編譯報導)一項調查發現,在整個大多倫多的急診室,危重病人見醫生的等候時間都達不到規定的合理可接受時間。

據MetroNews報導,通常病人進入急診室后,護士會按《加拿大分診及病情嚴重程度量表》(Canadian Triage and Acuity Scale,CTAS)進行病情評估,這個量表共分五個等級。一級為病情危重需立刻見醫生,五級為最輕。2至5級規定等待時間為15分鐘至2小時。根據加拿大衛生信息研究院2014-2015財務年度的數據顯示,只有大約10%的急診室病人,例如重症哮喘發作,吸毒過量的病例,被當作第二級別處理,他們可在建議的15分鐘時限內見到醫生。而一級的數據缺乏,因為「立刻」無法以分鐘來定義。

CTAS指南於18年前,由加拿大急診醫生協會(CAEP)根據專家建議制定,準則每兩年更新一次。CAEP的一名前負責人稱,因急診室過於擁擠,CTAS規定的見醫生時間根本達不到。一些頂級急診室的醫生不根據指南行事,他們認為CTAS的規定時間不現實,而其他人則認為等待時間達不到要求說明衛生保健體系在這上面應進行根本性的修改。

一名律師稱,急診室再忙,也應該可以根據病人病情安排他們在安全時間內見到醫生,如果一個病人需在15分鐘內見醫生而被拖到半個多小時,這可以理解,但如果病人需在15分鐘內進行治療,但幾個小時都見不到醫生,那病人病情惡化的風險就非常高,會帶來可怕的後果,甚至導致死亡。

安省審計長麥卡特於2010發布一份報告,調查3家醫院急診室的結果發現,那些被評估為2級的病人,有時等了6個多小時才見到醫生,而不是規定的15分鐘到30分鐘,報告發布到現在已有多年,《多倫多星報》的調查結果顯示,病人見醫生的時間還是沒有縮短。

安省急救專家小組負責人奧文斯(Howard Ovens)醫生稱,雖然CTAS對給病人分類有用,但規定的時間只是「理想目標」。

安省是強制急診室採用CTAS指南最早的省分之一,它是在1999年,一名5歲孩子在一個擁擠的急診室等待三個小時,經搶救無效死亡後才開始實施的。◇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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