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頁right arrow台灣right arrow文章正文

周杰倫被罵「漢奸」案開庭 被告缺席

2016-01-09 15:05 中港台時間|01-09 21:47 更新
人氣 6513

【大紀元2016年01月09日訊】台灣藝人周杰倫2015年6月被「北京人和書畫院」罵「漢奸」,對此惡意誹謗行為,周杰倫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賠償人民幣60萬元(人民幣,下同),此案於1月7日上午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因被告缺席審理,該案庭審半小時結束,將擇日宣判。

周杰倫在2015年6月4日發現,「北京人和書畫院」在自設的微信帳號「微秀生活」中,貼出一篇題為《打倒日本漢奸周杰倫,他是賣國賊:下十八層地獄吧,天會收你的》的文章,內文更出現「日本漢奸」「賣國賊」「下十八層地獄」「賊眉鼠眼」等一些惡毒詞語。

周杰倫認為,整篇文章充斥惡意中傷和侮辱,「全篇荒誕不羈,公然捏造事實醜化周杰倫的人格」。周杰倫以名譽侵權為由,將微信公眾號的開辦主體「北京人和書畫院」訴至法院,並要求「北京人和書畫院」刪除詆毀、侮辱他的不實訊息,在公共媒體公開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及精神損失10萬元。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並於1月7日開庭,但被告微信公眾號的開辦方「北京人和書畫院」當天無人到庭應訴,周杰倫本人也未出席庭審。法官當庭宣布,由於被告未到庭,法院不再主持調解。周杰倫的代理律師依然堅持訴訟請求。此案沒有當庭判決,將擇日宣判。

責任編輯:尤思宇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