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轉財產可判淨身出戶 網民:寶強有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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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楊一帆綜合報導)近日,中共最高法公布指導案例顯示,當事人離婚前轉移財產可判淨身出戶。網民聯想到王寶強,直呼:寶強有救啦!

據《揚子晚報》10月5日報導,最高法院近日發布第14批5件指導性案例,供各級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其中「雷某某訴宋某某離婚糾紛案」,給出了「離婚轉移財產,可判淨身出戶」的答案,意在懲戒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非法行為。

該案回顧:原告雷某某(女)和被告宋某某於2003年5月19日登記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雙方婚後因瑣事感情失和,於2013年上半年產生矛盾。

2014年3月,雷某某曾起訴要求與宋某某離婚,經法院駁回後,雙方感情未見好轉。2015年1月,雷某某再次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並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該案中,宋某某稱雷某某名下有共同存款25萬元,要求依法分割。雷某某對此不予認可,一審庭審中其提交的中國工商銀行尾號為4179賬戶交易明細,顯示至2014年12月21日該賬戶餘額為262.37元。

二審審理期間,應宋某某的申請,法院調取了雷某某上述中國工商銀行賬號銀行流水明細,顯示雷某某於2013年4月30日將該賬戶內的195,000元轉至案外人雷某齊名下。

宋某某認為該存款是其婚前房屋出租所得,應歸雙方共同所有,雷某某在離婚之前即將夫妻共同存款轉移。

2015年4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准予雷某某與宋某某離婚,其中雷某某名下中國工商銀行尾號為4179賬戶內的存款歸雷某某所有等。

宣判後,宋某某提出上訴,提出對夫妻共同財產雷某某名下存款分割等請求。

2015年10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其中改判雷某某名下中國工商銀行尾號為4179賬戶內的存款歸雷某某所有,雷某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宋某某12萬元。

報導稱,該指導案例旨在明確一方在離婚訴訟期間或離婚訴訟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依照《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可少分或不分財產。

上述消息讓網民立即聯想王寶強離婚案,引發熱議。

網民稱:第一時間就是想到馬蓉,最高法這是為馬蓉私人定制的吧;馬蓉就該判她淨身出戶;第一時間想到了王寶強,這個政策對王寶強很有利;王寶強有救了,馬蓉卷錢希望要破滅。

王寶強起訴離婚稱馬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8月14日凌晨,王寶強在微博發聲明稱,因妻子馬蓉與自己的經紀人宋喆發生了婚外不正當關係,宣布與馬蓉解除婚姻關係,同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

8月15日,王寶強到北京朝陽法院起訴馬蓉要求離婚。王寶強起訴稱,馬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僅與其經紀人宋喆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更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破壞家庭傷害家人的惡劣行為。王寶強並要求:判婚生子女均由其撫養,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據《新京報》援引接觸到王寶強離婚案件的知情人士透露,王寶強前往自己開設銀行賬戶的六家銀行查詢自己的財產,所有賬戶的賬面餘額加在一起只剩下十幾萬元,其它財產被轉移。

該知情人士透露,王寶強的離婚案件內幕非常複雜,其中會涉及刑事問題。包括有初步的證據可以證明,有人在案件中侵占財產。

8月15日微博賬號「關愛八卦成長協會」發布帖文披露,離婚這個事情出來後,王寶強跟律師及工作人員到銀行查尋開戶明細情況,看完之後王寶強後背涼颼颼的,他發現錢只要一到賬,沒多久就被取走了。

陸媒報導稱,因為王寶強之前的卡和賬戶都在他老婆手裡,他的錢都是老婆管的。包括他雖然知道房產有九套,但其中大部分具體地址在哪他也不知道。所以王寶強現在請的不是民事離婚案件的律師,而是刑事案件的律師。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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