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監督條例要求政治局委員報告個人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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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03日訊】日前,官方公布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兩個文件的全文,文件強調「從嚴治黨需由高級幹部做起」,明確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員應如實向中央報告個人重要事項。

11月2日,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下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下稱《條例》)全文發布。

中共1980年制定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及自2003年12月31日頒布施行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經修訂後,在11月底的六中全會審議通過。

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兩個文件較之舊文件更加突出維護中央的權威。《準則》強調,堅決維護中央權威,明示首先要堅持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一個國家、一個政黨,領導核心至關重要」。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港媒《明報》表示,《準則》和《條例》突出維護中央的權威。維護中央權威,主要是體現中央的集體領導權威,這也與維護習近平為中央的核心相關聯。

據官方報道,在六中全會上,習近平就這兩個文件的制定、修訂做了說明。

在說明時,習近平指出,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不僅暴露出他們在經濟上存在嚴重問題,而且暴露出他們在政治上也存在嚴重問題,教訓十分深刻。

習近平強調,必須抓好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而抓好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是關鍵。要把這部分人抓好。

《條例》的主要內容是: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中央政治局委員應當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如實向中央報告個人重要事項……

「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領導幹部應當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及時報告個人及家庭重大情況,事先請示報告離開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

《條例》還要求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定期聽取和審議黨內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匯報,聽取中紀委常務委員會工作匯報;聽取中央巡視情況匯報,在一屆任期內實現中央巡視全覆蓋。

外界發現,當局第一次把巡视制度列為監督條例的重要內容加以實行。

責任編輯: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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