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樂平冤案」主角方春平誓要追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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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5日訊】16年前在江西省樂平市發生的姦殺劫案中,4名被告兩度被判死刑。直至本月22日江西省高級法院開庭再審,宣判4名被告無罪。當庭釋放的方春平星期五接受本台專訪時表示,坐了13年的冤獄,他的身心受盡煎熬,家不成家。他誓言要向當年對他刑訊逼供的辦案人員追究責任。

被指控故意殺人,搶劫,強姦,敲詐勒索等罪的「樂平冤案」4名被告程立和、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在坐了13年的冤獄後,終於得到看到青天的機會。江西省高級法院在22日開庭再審宣判,4名被告無罪,並當庭釋放。

離開囚禁的監獄,終於可以回到家跟家人團聚的方春平,23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專訪時表示,他和其他被告2度判處死刑。萬念俱灰下得到家人相信他的清白,還有律師介入協助翻案,成為了方春平的動力,讓他放棄了任何輕生的念頭,積極面對參與案子的申訴程序。

他在接受本台訪問時,一再感謝外界對他們4名「樂平冤案」的主角不離不棄。

方春平說︰一直就是申訴。有這麼多律師,還有好多媒體,包括那個網名叫「屠夫」的公民,社會上的人都在關注我的案子,這就是我在監獄裡一直堅持下來的精神支柱。

憶起14年前被捕後的刑訊逼供,方春平形容如同惡夢。他說,2002年的5月23日,他突然被警察拘捕,然後的幾天裡一直遭到刑訊逼供,被毆打得體無完膚,奄奄一息。直到他認罪,辦案的警察才停止毆打。不過,當時造成手臂上傷疤至今仍然未退去。

方春平說,每次看到那些傷疤,就會再次想起被刑訊逼供的情形,造成精神傷害。

方春平說︰刑訊逼供,就是要我承認。你不承認就打,早上打到晚上,晚上打到天亮,反正就是打一陣停一陣,就這樣一直打。就是逼供和誘供,好多東西是公安局講出來的,你要跟著他講。你不跟他講就打你,就這樣。現在我手上還有傷疤,特大的傷疤,是當年造成的傷疤。

被迫認罪的方春平,及後多次向辦公機關表明是受到刑訊逼供。可是怎樣澄清,也無法帶來任何改變。至今,方春平也搞不懂當年為甚麼他成為了嫌疑犯。

方春平說︰我也沒有到過案發現場,也沒有跟真凶認識。唯一的就是這個案子發生在我村裡,我們甚麼都沒有做過。他們(公安)以我們銷贓手機把我們抓進去了。我也沒有銷贓,他們就說這個案子是我做的,就是要冤枉你,還有甚麼辦法?

現年40歲的方春平,入獄前已經成家,兒子現在也21歲了。方春平被判罪成以及被囚禁的13年來,兒子的童年生活他一直沒有參與。他說,家人為了幫助他平反,這些年來一直在外呼冤,更因為上訪被判過刑。

方春平說︰怎麼形容(心情)?就是心裡恐懼,不是一般的恐懼,是太恐懼。現在只能慢慢適應這個環境,因為我在家裡甚麼都不懂,甚麼都跟我記憶想的也不一樣,對環境實在是太陌生了。我也想跟家人過上正常的生活,因為我的家人為了我這個案子付出太大了!包括我父親、妻子、娘都為了幫我申冤坐牢,一家人都坐過牢。

冤獄坐了13年,終於等到平反的一天。可是方春平卻認為,法院宣判無罪只是認定他們沒有殺人,可是對於辦案機關曾經的刑訊逼供和誘供,法院卻沒有提及。因此,方春平在釋放後首要做的事情,就是要追責。

方春平說︰因為這個刑訊逼供製造偽證和非法取證,到現在還沒有認定。雖然是得到了無罪的判決,但是我還沒有得到真正的公道和公平。我們一定要求追責。

就方春平的反映,本台曾致電江西省樂平市公安局了解,但是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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