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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湖殺童案 藍提殺幼條款 綠籲不得假釋

【大紀元2016年03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28日上午一名4歲女童,在內湖環山路遭凶嫌從後方,用菜刀攻擊頭頸,女童當場身亡,行凶者當場被逮,事件震驚社會。立委王育敏表示,本會期她已提 出《刑法》增訂第271之1條修法,對於故意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立委王定宇則指出,將提案增訂「經判刑定讞後,不得假釋」的條款,讓虐童、殺童者不得假釋。

王育敏表示,孩子是社會應該保護的對象,卻一再發生傷害孩童的事件,司法的公平正義在哪裡?國家社會該給人民應有的保障。本會期已經提出《刑法》增訂第271之1條修法,法案也已付委審查,希望司法委員會儘速排入議程審查。

立委王定宇則在臉書上拋出修法議題,王表示,除了《刑法》已規定的死刑、無期徒刑外,他將在本會期提出,增訂「經判刑定讞後,不得假釋」的條款,讓因虐童、殺童而被判刑定讞的罪犯不得假釋。

陳景峻:應女童母要求研擬托幼措施

內湖區4歲女童無故遭殺害,台北市柯文哲指派副市長陳景峻趕赴西湖派出所了解案情,並探視被害女童的父母親。

陳景峻說,女童的母親提到,她為了照顧孩子而辭去工作,因此,希望不是所謂公辦托育或私人幼稚園,而是能有非常好的環境,讓家長願意把自己孩子放在非常完善安全的空間,而這點市府正在研議當中,女童母親的希望也是市府的目標,市府會儘全力來改善整體的托育環境。◇

責任編輯: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