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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標示不清 議員斥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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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郭益昌台灣彰化報導)彰化縣議員李俊諭接獲民眾陳情,表示近日收到監理站寄來的罰單,上面僅標示依照公路法75條規定,預期繳納汽車燃料費將開罰300元。李俊諭說,該陳情人名下沒有汽車,僅有一台摩托車,不知為何遭監理站開罰。

李俊諭說,這實在是一張離譜的烏龍罰單,根據車主提供的罰單來看,他因為逾期繳納燃料費,監理站要罰300元,通知書上面僅標示依照公路法75條規定,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費的罰緩基準,車主想了老半天,不知道自己名下有汽車,撥電話到監理站查清楚後才知道,原來是機車被罰而不是汽車,差點以為是詐騙集團的花招而忽略罰單。

李俊諭強調,監理單位便宜行事,導致民眾權益可能受損,萬一沒有詳加查證,以為是詐騙集團花招,屆時可能要遭到監理單位再次開罰,因為逾期繳納一個月內罰300元,逾期一個月以上則罰600元,簡直陷民眾於不義。他說,人民納稅是天職,但政府單位要開罰務必將相關法律條文寫清楚,不要讓民眾誤會,衍生新的罰則。

彰化監理站站長王顯文指出,逾期不繳納燃料稅的法律條文規定得相當清楚,議員建議更詳細列出相關規定也會向上級單位反應,民眾有任何疑慮都可致電監理機關陳情。王顯文也說,民眾收到的處分書必須到超商繳納,這方面還沒聽說有人遭詐騙集團騙錢,畢竟超商必須和收款單位單位簽約,因此監理站的處分書不至於遭詐騙集團利用。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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