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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壓力下 安省省府收回託兒改革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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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道)面對如潮般的不滿反饋,安省政府週三宣布放棄所提出的託兒服務改革提案,考慮修改後再出台新方案。

安省政府今年2月1日公布託兒服務改革方案,開始接受公眾反饋。結果是,公眾的反對聲音非常高,在多倫多市舉辦的諮詢收到超過9千家長的反饋,大部份人反對提案中對孩子年齡的新分段辦法。

省教育廳長桑達斯(Liz Sandals)在當天的省議會提問期間稱,政府聽到了民間的聲音,不會去實施所提出的這個改革提案,但會檢討該提案,做出修改。「我們將做出修改,以確保給家長提供選擇。」

多倫多市議員戴維斯(Janet Davis)的回應是:這是父母和兒童的勝利。她對CBC說:「政府肯定是聽到了(父母的)信息,這是好事。」

多倫多聞啟文化藝術學校龐校長說,這是民主社會的好處,政府會聽民意。確實,託兒服務改革,「最關鍵還是要聽家長的聲音」。

按省政府的提案,目前18個月以下屬於嬰兒(infant)的規定,要改為12個月;18個月至30個月屬於幼兒(toddler)的規定,改為12個月至24個月;30個月以上屬於學齡前兒童的規定,改為24個月。

如果實施這項改革,按多倫多市的估計,市內會丟失325個嬰兒及1,859個幼兒的託兒服務名額。同時,年齡段分組及職員與兒童數量比例的改變等,會使照顧嬰兒的每月平均成本升至2,100元,幼兒的成本升至1,850元。

市府的報告稱,這改革將使註冊的託兒服務系統縮小,同時,提供服務的成本升高。這與改善託兒服務的承擔能力及容易獲得服務的初衷相矛盾。

原意是改善服務

安省的託兒服務難找、價格高,不少民間託兒中心出現安全事故,常成為媒體的頭條新聞。安省政府去年8月底已經實施第一期改革,包括發證、清晰度、執法,許可證標準及有特殊需求兒童等內容,目前這個難產的改革屬於第二期。省府稱,改革的目標,是要創造更多的持牌託兒服務名額,使更多家長有能力送孩子去託兒中心。

對於將嬰兒的定義從18個月改為12個月,教育廳長桑達斯提出的理由是,父母已經有12個月的育兒福利假期。不過,反對的聲音稱,很多低收入家庭、學生或自雇的父母享受不到這個福利。

對於託兒中心來說,他們擔心這改變會使嬰兒房難以維持,因為嬰兒的年齡定義低了6個月,會使人數減少,營運成本增加。

家長和行家都支持提案中關於增加經過充分培訓的兒童教育工作者與所照顧兒童的數量比例,認為對於對提高照顧質量都有好處。但他們不喜歡可能因此增加的成本及託兒服務名額減少。

龐校長對提案中的年齡劃分有另外的擔心。她說,幼兒的新定義會帶來比較大的挑戰。原來對老師的培訓,是為了照顧18個月以上的幼兒,這些孩子的智力發育程度,包括認知能力、思維方式等,與12個月的孩子差別會比較大。「幼兒與嬰兒的照顧方式不一樣」。

「12至18個月的孩子成了幼兒,老師能期待他們是幼兒的表現嗎?」她說,另外,把12個月至24個月的兒童放在一起,會是最大的挑戰。他們之間的年齡相差1倍,2歲的兒童更多是加強認知方面的活動。「剛滿1歲的孩子,不可能加強認知方面的教育。」

安省政府已經承諾會檢討這項改革提案,會給父母一個更好的解決辦法,但還沒給出時間表。

責任編輯: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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