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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擬推可負擔住房業主試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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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一項可負擔住房業主(Affordable Housing Ownership)試點項目,在溫哥華市已經獲得批准。預計,經卑詩省政府修憲後,會付諸實施。

據CBC報導,為了幫助中等收入的家庭在房價燙手的溫哥華置業,該市已經批准了一項試點項目,準備以折扣價推出300戶住房。

該試點項目,本週三已經獲溫哥華市議會批准。溫哥華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表示:「該試點項目將有助於填補(溫哥華)房市中工薪家庭(住房)的空白。」他說,溫市將繼續尋找所有可能,投資並改善當地居民的住房負擔能力。

有待省府修憲

依據該試點項目,溫市計畫與開發商達成交易,獲得300個新建住宅單位20%的所有權。然後,以折扣價將這些住宅賣給市民。

不過,溫市仍需獲得省府批准,修改《溫哥華法章》(Vancouver Charter)– 該市的省級法規,試點項目才能付諸實施。預計,整個程序需歷時8個月。

潛在買家標準?

300戶住宅的潛在買家可能是哪些人呢?一些初步的要求有:

溫哥華居民:過去5年一直住在當地,至少買家之一要符合這個條件。

年收入限制:購買工作室(studio)、一房單位的單身/夫婦,無需要撫養的子女,家庭年收入上限67,540元;購買兩房或更多房間的單身/夫婦,育有子女,家庭年收入上限96,170元。

其他限制:買家必須自住,不能出租;轉售受限制,只能賣給另一個合資格的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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