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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勝訴分成 多市律師被裁要少拿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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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有多倫多律師,自己籌資幫客戶打醫療訴訟官司,勝訴後希望分成30%。但被法官裁定,這名律師要少拿近50萬元,把更多的錢給予受害人。

據《國家郵報》報導,本月法官威爾遜(Darla Wilson)裁定,多倫多律師弗里德曼(Joel Freedman)要少拿近50萬元的醫療訴訟分成,並拒絕了原告提出的花費150萬元,為受害人購買一棟新房子的要求。威爾遜稱,更多的錢應該留給醫療事故的受害者孩子巴塔拉(Aaron Batalla)。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威爾遜認為,擬議的律師費「在我看來,基於此案是過分了」,「與其他受損害嬰兒案相比,此案風險較小」。

但醫療事故律師奧克利(Amani Oakley)認為,此案法官應該認識到,以勝訴分成方式打官司的律師所冒的風險之巨。官司未裁定之前,律師拿不到一分錢,還得花錢。如果勝訴,能夠拿到 30%的分成,如果敗訴,則一無所得。他說:「官司年復一年在審理著,打不贏的可能性很大,律師可能賠了金錢和時間。」

因醫療事故,巴塔拉於1999年4月出生時腦部嚴重受損,需要他人終身護理。他大腦的「前語言」區和視力受損,現在認知水平僅相當於一個蹣跚學步的幼兒。涉事的多倫多聖邁克爾醫院同意賠償6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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