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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被湖北隨州各級部門多年壓而不報的舉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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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07日訊】請求:依法追究上列嫌疑共犯,犯有貪污罪、行賄罪、受賄罪、非法占用耕地罪、私公國有資產罪應數罪併罰。

舉報內容如下:

被舉報人一,張正洲,中共柳樹淌社區黨委書記、主任職務。

被舉報人二,曹永耀,原任柳樹淌社區副書記,現系弘大畜牧養殖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王新民,男,系湖北省原隨州市南郊國園村人,現任湖北省委紀委常委職務。

林宏偉,男,系原隨州市殷店鎮人,現任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職務。

其主要的事實是:

一、張正洲自九六年任社區書記,曹永耀任副書記期間,經原市批准在該村辦起了弘大養殖畜牧有限公司,張曹二人巧立名目騙取財政拔款和政府擔保貸款計七百餘萬元據為已有,且用此款二人合夥在曾都區厲山鎮新街鎮買了兩處千畝以上的山場個人牟取暴利,又製造企業虧損假帳,報政府批准免除財政拔款和擔保貸款,明顯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二)曹永耀任命為弘大畜牧養殖有限公司的法人,二人合謀坑害百姓利益,將國有資產私分侵吞後,又謊報企業嚴重虧損。曹永耀主管辦垮了企業,按照《企業法》在反思期間,無權繼續任職。於二00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張正洲獨權安排曹永耀非法侵占該社區十組農民集體所有土地188畝,未經三分之二的群眾代表簽字許可,也沒有在村、組發布征地「兩公告」,暗箱操作將此188畝集體土地,靠拉關係走路子非法轉換為國有土地。經隨州市國土城區分局審定每畝地價土地補償費1萬元,計188萬元。張正洲、曹永耀予以侵吞據為已有,百姓至今未見分文土地補償。而後張正洲與曹永耀私下簽訂每畝5000元的土地出讓合同,矇騙人民群眾。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違反了國土資源部(2002年8月6日)《關於嚴格實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通知》和(國土資源部令第11號)《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規定》市國土局不招標、不掛牌。將按法定本屬於經營性用地通過土地執法權利人之手,在土地登記證地類用途一格里填寫「工業用地」南郊辦事利黨工委書記劉春發違反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文件:(各級領導幹部不得干預經營性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嚴禁用行政手段,以打招呼、批條子等各種形式,指定供地對象,供地位置、供地面積、供地用途、供地方式和供地價格等。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必須進入市場、全都實行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如果領導幹部繼續搞個人審批,無論有沒有權錢交易行為,都是違犯紀律)。這宗188畝土地已非法出讓4年之久,至今我們十組農民未見到地方政府有關征地的合法程序和批准文件。養豬純屬於經營性用地,隨州市國土局法定為工業用地是非法的。不招標拍賣、不掛牌出讓,而指定土地使用權的供地對象更是非法的。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將我們集體所有的土地估價為10000元/畝,沒有法律依據,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法律規定的按年產值。

二、張正洲個人非法占用耕地(位於柳樹淌村九組)25畝,私人建廠房發租。並且打通各級部門關係,將25畝集體土地使用權及產權歸張正洲個人所有。更不能容忍的是,這25畝的土地補償費至今九組居民未見分文,九組居民敢怒而不敢言。

三、張正洲以集體辦磚瓦廠為名,非法占用七組、九組、十組農民集體土地400餘畝建兩座磚瓦窯。兩個窯以年承包租金26萬元包給他的五弟張曉偉。2007年又以年租金15萬元再由張曉偉續包。張曉偉又以每年45萬元轉包他人。張正洲、張曉偉二人每年坐收漁利30萬元,僅2007年至2008年兩年,張正洲、張曉偉僅從磚瓦廠發包一筆,非法據為已有60萬元。窮了集體和村民,肥了張正洲家族。張正洲占用集體耕地400餘畝,村集體每年僅只收15萬元。而張正洲兄弟二人年收人超過集體收入的兩倍。而400餘畝耕地,村民們不僅是至今未見分文土地承包流轉費,反而造成500多農民無地可耕,被迫淪為「三無」失地農民,如今,這些村民靠打工、拴破爛艱苦度日。

四、張正洲用集體土地賄賂國家公務員,張正洲在二組臨街面為水產局局長靳雲山贈送地皮200平方米,該宗地皮後又被靳去山轉手倒賣。

五、張正洲興建豪華別墅兩棟,賄賂湖北省省紀委常委王新民,曾都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林宏偉。

早在2006年3月,柳樹淌幹部聯名向隨州市紀委、市、區兩級人民檢察院舉報過張正洲的犯罪事實。以王新民作後盾的林宏偉在調查張正洲犯罪案件期間一手遮天,為張正洲開脫罪責,逃避法律懲罰。張正洲為感謝王新民、林宏偉的救命之恩,2006年為王新民、林宏偉各建造占地400平方米的豪華別墅,每棟別墅造價一百一十萬元,至今市紀委、曾都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將柳樹淌社區幹部對張正洲的舉報壓而不查,群眾舉報的信訪石沉大海。

六、張正洲貪污政府劃拔農業綜合開發物資;2008年3月底,曾都區水產局局長靳雲山為柳樹淌襯區劃拔1000噸水泥,張正洲以每噸295元倒賣,將水泥價值總款295000元貪污為已有。

七、張正洲開設大型酒樓,招募打手,聚眾賭博。以開酒樓為名招來巨商老闆豪賭,張正洲這個土皇帝名正言順地從中洗錢。2008年6月24日,張正洲招集黑惡勢力60餘名打手,在他灑樓聚宴,陰謀策劃,準備對我們十組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村民進行地下武裝鎮壓。

八、張正洲為他的兒子老婆買了一輛上海大眾轎車,而且還跑到武漢市東湖經濟開發區建造一棟豪華別墅,並邀全社區幹部、企業老闆、政府個別政要官員,到武漢市東湖他的別墅內,舉行慶賀宴。柳樹淌社區知情人憤憤地說,張正洲個人資產何止千萬!試問?僅擔任12年村支書這千萬元資產從哪裡來?

綜上事實,依照《刑法》第383條,第384條,張正洲以身試法,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有耕地罪,貪污、侵占、挪用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罪、貪污截留土地承包流轉收入罪,貪污國有資產罪,貪污國家劃拔物資罪,賄賂國家公務員罪,王新民、林宏偉構成受賄罪。

張正洲身為社區黨委書記、主任、市、區兩級人大代表,竟敢以身試法,主要是他因賄賂靠緊了湖北省紀委常委審杳處處長王新民、曾都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林宏偉,本案共犯曹永耀的胞兄,隨州市原政法委副書記曹永年。此案涉及其他高幹。我們柳樹淌社區全體幹部和村民,切盼中央央紀委、監察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湖北省委聖示,督請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依法從嚴、從重、從快的打擊黨內腐敗份子,徹底挽回農民集體和村民的經濟損失,挽回在人民群眾中的不良影響,從而震懾黨內腐敗份子。柳樹淌群眾強烈呼籲,張正洲若不雙規,群眾就不敢揭發。為什麼?因為張正洲募養有他的第二武裝部隊,張正洲若不倒,人們怕壞人、土匪又回來了。

中央紀委、監察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湖北省委領導;我們柳樹淌社區全組群眾從2005年就開始向隨州市、曾都區各級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多次舉報過張正洲違法犯罪書面信訪材料。由於地方政府不作為和牢不可破的保護網,迫使我們不得不越級上訪,我們柳樹淌5000多群眾,甚盼領導聖示!!!

責任編輯: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