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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藝人鹿晗疑在臺灣非法打工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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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03日訊】大陸藝人鹿晗(音同含)接下實境秀《我去上學啦》,2日在臺灣出外景,預計將在臺拍攝6天5夜。但5月2日他持「自由行」觀光簽證來臺被曝光,涉嫌在臺灣非法打工,將被臺灣移民局約談。

鹿晗2日為大陸節目實境秀在臺灣出外景,他穿著制服、拉著行李箱徒步至華岡藝校,進行入學手續及考試。這次6天5夜的行程,他也會到文化大學、六福村、夜市與溫泉區取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導,針對鹿晗來臺疑違反《就業服務法》,浙江衛視《我去上學啦》製作單位表示,目前還在了解狀況。晚間7點左右鹿晗步出華岡藝校,現場除了粉絲和媒體之外,聚集許多工作人員,卻沒有任何人能做出回應。

移民署表示,會先確認鹿晗來臺參加的活動性質,並約談他,若確定違規情事後,將撤銷他的入臺許可證,且強制出境或限令10日內出境,日後會將他列管,5年內不得入境臺灣。移民署表示,不會到鹿晗錄影場合蒐證,但事後會約談鹿晗及其經紀公司,了解是否違反來臺目的,經過調查後才會認定鹿晗是否違法。

臺灣《就業服務法》規定,非臺灣公民不得在未經事先取得許可之下,在臺灣進行表演、拍攝節目之類的工作行為。巫啟賢在1996年到臺南PUB演唱,因無工作證違反《就業服務法》遭警逮捕,禁入臺5年;李心潔1999年也觸法,遭限制入境1年後再入臺發片。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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