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檢方將雷洋案推回昌平 民指司法自查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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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慧心綜合報導)近日,雷洋死因已經成為大陸網民討論的熱點。5月19日北京市檢察院發佈微博稱已收到雷洋妻子的報案書,並已把該案移送轄下的昌平區檢察院偵辦。隨後北京市公安局也回應稱「決不護短」,但許多網民認為檢方與警方是在「打太極」,也有評論質問:司法自查何來公正?

5月19日上午,北京市檢察院在新浪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確認雷洋家屬已經在5月17日提交刑事報案書,北京市檢察院稱:鑒於昌平區檢察院先已接收雷某家屬控告並已開展初查工作,北京市檢察院正進行督辦,北京市檢察院已依法將吳某某的報案材料移送昌平區檢察院審查處理。

隨後,北京市公安局也在其官方新浪微博發佈消息稱,已經責成昌平分局及時通報檢察機關,相關人員接受調查,並稱警方「決不護短」。

5月17日上午,雷洋家屬及代理律師向北京市檢察院遞交了《關於要求北京市檢察院立案偵查雷洋被害案的刑事報案書》(下稱報案書),以「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濫用職權罪、幫助偽造證據罪」,控告與此案相關的警察和輔警。

報案書稱,經辦雷洋案的警察在「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雷洋有嫖娼行為」的情況下,挾持控制雷洋並對其進行了毆打,致其在不到50分鐘內死亡。報案書還提及,在屍檢現場,雷洋的五位親屬都親眼見到其全身傷痕,致命處是睪丸異常腫大,明顯是外力傷害致死。而且,根據警方提供給官方央視的監控錄像顯示的時間計算,前後10分鐘的間隔里,雷洋根本不具備涉嫖時間。

警察查警察 會獨立公正?

對於兩篇幾乎同時發出的通告,輿論認為北京檢察院沒有受理立案,而北京公安局的「絕不護短」也讓人質疑其不依法護短的可能。

英國BBC中文網發表評論文章《徹查雷洋案 誰是獨立方?》表示,要讓雷洋事件水落石出,需要一個獨立的第三方。但中國的獨立方在哪?

中共官媒新華社在其社論中表示:雷洋事件發展到現在,昌平警方應該迴避,「應由法定的執法監督機關或更高級別的部門介入,才能發布更權威的信息。」但誰才是「法定的執法監督機關」呢?

根據雷洋案律師提交的報案書中所述,依照《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管轄規定》第二條,以及《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十三條,雷洋案應由北京市檢察院管轄。

但北京市檢察院的公告明確將此案推給當地,縣級的昌平檢察院辦理。而北京公安局又稱「責成昌平分局及時通報檢察機關,並積極配合開展調查工作,相關人員接受調查。」

該評論文章質疑,昌平公安如何與昌平檢察「積極配合」?應「接受調查」的「相關人員」,在雷洋之死曝光後一直在藉助擁有的話語權「證實」雷洋的確嫖了娼,甚至把「涉嫌違法者」、「賣淫女張某」拉到鏡頭前「證實」與雷洋發生了性行為。

北京公安局的公告最後說,要「堅決依紀依法處理,決不護短。」文章寫道:「執法者不『依法』依什麼?既然『依法』,何須表態『決不護短』?」

而對於昌平的檢察院是否能擔當獨立的執法監督的角色,文章表示「仁者見仁」,它認為社交媒體將成為雷洋案無形卻強大的「第三方」。

時事評論員橫河表示,目前在中國找不到獨立於公安系統之外的調查機構,檢察院和法院都不夠獨立的標準,在中國都一起稱作公、檢、法,還有政法委管著,不管怎麼說,它們都是不能夠獨立工作的。相對來說,整個司法體系,比較能夠讓老百姓信任的就是維權律師群體。非政府組織或其它任何機構,能夠真正獨立到不受警方壓力的程度,在中國現在找不到。

中共司法「自查自糾」已失信於民

5月19日,北京市檢察院和市公安局的兩分公告,立時引來網民熱議。有網民表示希望案件可以得到公正的結果,但多數網民卻不相信此案會有公平、公正。

有網民質疑北京檢察院並沒有立案。@潛水冒泡01:「1、北京檢察院並未接受報案材料中提出的「立案管轄」依據(即,雷洋事件屬於「重大犯罪案件」和「有重大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2、雷洋事件是否立案,待昌平區檢察院審查處理。」

一網民@華南佬頭表示,最關鍵的是「三個便衣被拘留了嗎?死人現場的兩輛車被扣押了嗎?」

也有網民預估雷洋的結局,@zr1018:「雷洋案結局:一、攝像頭已壞;二、便衣執法沒有佩戴執法儀;三、心肌梗塞猝死;四、一賣淫女證實雷嫖娼;五、人道主義補助金額不小的贊助費用,家屬閉口;六、協警處分。」

@iofree:「樓主說的結局成為現實的可能性很大,廣大P民又要為此買單了,黑。」

@無非笑笑而已:「有關方面會向雷洋家屬提出一個無法拒絕的條件。憤怒地追求真相,這是家屬正常的反應。但是最終他們發現,死的死了,活人還得活。他們會妥協的。」

@famei:「真相和公平正義需要網民們持續不斷地呼籲鬥爭和爭取才可能實現,若只是幻想官爺們開恩施捨民主與正義,那麼永遠不可能成功!」

@2016魚蟲:「只要有政法委存在,就不可能司法公正獨立,誰來調查都一樣。」

@月下獨酌1:「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他們自己也知道自己說謊,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說謊。」是的,事情確實很難辦,真相明明就在那裡,我們卻無能為力,他們明明在說謊,卻要讓我們相信他們不是在說謊,雖然,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責任編輯: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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