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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無法按期修訂安樂死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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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加拿大C-14安樂死法案一直較具爭議,聯邦高等法院曾命聯邦政府於6月6日之前修訂立法。國會本週一晚對C-14聯邦安樂死法案修訂進行投票,週二(5月31日)進入3讀,即最後一輪審讀。但聯邦衛生部長菲爾波特(Jane Philpott)表示,政府目前很有可能無法在此最後期限之前修訂立法。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渥京首次承認無法在6月6日前修訂安樂死法案,菲爾波特說,對於病患及其護理人,政府得制定清晰的立法框架,政府雖無法在最後限期之前完成,但希望能儘快通過和實施立法。

去年2月,聯邦高等法院裁定,遭受病患折磨的成人病患有權選擇醫生輔助安樂死,並給國會和省議會1年時間在憲法允許框架內制定相應安樂死法案。今年1月,高等法院再延4個月給聯邦政府制定新法。最後,C-14法案千呼萬喚始出來,但卻招致包括加拿大律師協會(CBA)在內的眾多憲法專家、醫療人士與人權倡導人士的不滿。

C-14法案規定,要想能夠合法安樂死,病患必須是已無法忍受病痛折磨,自然死亡已是遙遙無期,且必須是至少18歲的有授權能力的成人,患重症或絕症或嚴重殘疾,健康狀況每況愈下,已進入晚期無法逆轉階段。

贊成安樂死的人士中,有人表示,按此規定,就算是曾向高等法庭請求安樂死許可的卑詩省89歲老太太卡特(Kay Carter)也無法享受合法安樂死。反對安樂死的人士,也是大大不滿。自由黨內部甚至也因此出現嫌隙。自由黨前總理馬丁(Paul Martin)和前過度黨領雷(Bob Rae)強調,關鍵是立法要正確,而不是趕甚麼最後期限。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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