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院支持平權 暫不影響加州亞裔

民權領袖康納利:加州現實會越來越糟 亞裔入學將越來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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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加州1996年廢除了公立大學平權措施,使得重視教育的亞裔學生在加州大學人數直線上升,目前已達40%。最近的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德克薩斯大學使用平權法拒絕成就較優秀的白人學生「不違憲」,讓一些亞裔學生和家長擔憂加州會不會如法炮製。

6月23日,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德克薩斯大學奧斯丁分校按照平權法,即按包括學生的族裔選擇招生的做法不違憲。對於在加州209號憲法修正案保護下,規定在公立大學招生中完全擯除種族因素的加州來說,209法案的發起人、民權領袖沃德‧康納利(Ward Connerly)認為,這一判決暫不影響加州,其「唯一的影響」就是:給那些想要限制亞裔學生入學的立法者和大學官員們以理由,鼓勵他們「更偏向於招收非裔和拉丁裔孩子,而不是亞裔和白人學生」。加州大學校長也發佈聲明,表示加州招生仍然會遵循209法案的規定(即不會考慮種族因素)。

但是,康納利認為,最高院做出這樣的裁決之後,將導致其「影響逐年擴大」。而硅谷華人協會(SVCA)成員遠近表示,今年大選一旦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上臺,他提名的保守派大法官將對反對平權法有利,也將會有可能逆轉這次高院裁決的影響。

高院判決暫不影響209憲法修正案

加州大學校長辦公室6月23日發布公開聲明稱,高院判決不會直接影響到加州,聲明認定:「209法案全面禁止將種族因素納入招生考量,儘管政府強烈要求納入種族因素。」但聲明中表示:「加州大學將繼續在州府法律規定下,擴大教育機會、增進10個校區學生人口的多元化。」

康納利表示,加州大學校方所推崇的「多元化」,如果脫開文字表面的「糖衣」來看,「我說就是歧視」。他曾在1993年至2005年間任加州大學校董,所以對大學招生官員的做法和考慮問題的方式非常了解。他說:「你是校方官員,又不想背負歧視的名聲,在非裔、拉丁裔學生,和亞裔、白人學生之間的成績差異巨大的情況下,怎麼能達到『多元化』呢?那麼就只能給優秀成績的重要性打折。這就是為甚麼學校招生引入了越來越多的各種特長的考量,美其名曰『全面素質』。」

他表示,每個大學都有明文規定的白紙黑字的招生準則,說錄取不會歧視任何人,不會考慮種族、膚色等因素,但「那是給外人看的」。康納利說:「實際的做法當中充斥了歧視,特別是對華裔孩子,因為入學的華裔孩子的成績高出其他族裔孩子的差異是巨大的。」

康納利:華裔應正視政治現實

這樣的狀況為何會在加州愈演愈烈?康納利解釋說:「加州立法院中,西語裔的議員占多數,而他們掌管著政府對大學的撥款。只有大學招收了更多的西語裔學生,這樣他們能夠對自己的選民有所交代,這其中還包括加州最頂尖的學校,如加州大學伯克利和洛杉磯分校等。」

「大學要靠金錢來維持運作,很大一筆資金來自聯邦撥款,也有一部分來自州府。」康納利分析說:「要得到持續的政府撥款,從由西語裔占優的議會拿到資金,就得給他們族裔的孩子更多的入學分額。」

他說:「我一直在擔心,特別是華裔社區,他們尚不清楚這樣的政治現實。」

這種招生的現實從今年4月加州大學公布的錄取數據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民權團體注意到,招生數據顯示,加州州府撥款擴大本州生源招生的第一批5千個名額,令入學的西語裔和非裔學生增幅分別高達24.2%和16.2%,大大超過了擴招之後總體8.5%的增幅,西語裔和非裔學生占了擴招的90%以上的名額。

亞裔在加州人口占13%,而在加州大學系統卻有40%左右的亞裔學生,康納利表示,這「讓立法者、學校官員們不安」,這正是2014年SCA-5的由來。

華裔團體:大法官比總統大選更重要

硅谷華人協會(SVCA)成員遠近表示,高等法院支持平權的判決對加州的影響「並沒有外界想像的那麼大」。遠近說:「這一判決讓人認識到,總統大選固然重要,更重要的還是新當選的總統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權。新大法官們所做的每一個決定都可能會影響數十年。」

遠近說,一般來說,保守派大法官傾向於廢除平權,所以一旦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上臺,他提名的保守派大法官將對反對平權有利。

遠近還表示,華裔團體不應只關注總統選舉,也應該關注這後面連帶的大法官的人選,更要選出自己喜歡的民選官員。遠近說:「華裔應該多參與投票,每個人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念和利益取向去投票,不要盲目地跟風。」他說:「選舉不只是為了經濟利益,其實這是跟價值觀念取向交錯在一起的。」

美國最高法院設有9位大法官,而在6月23日費舍(Abigail Noel Fisher)狀告德克薩斯州立大學違憲的判決中,僅有7位大法官判決此案。原因是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於今年2月辭世,凱根(Elena Kagan)則因在進入高等法院前擔任聯邦檢察總長時曾處理該案而退出表決。最終大法官以4:3的微小優勢,判決德克薩斯州立大學招生考慮種族因素不違憲。

加州「亞裔細分法」是SCA-5的前奏

目前,加州AB 1726法案又稱「亞裔細分法」正在州參議會審議,該法案旨在採集亞裔族群中亞太裔少數種族的高等教育、健康等數據。許多華人質疑其用意和目的,認為AB 1726法案蒐集的數據是在為2014年流產的SCA-5法案(即推翻第209號憲法修正案)捲土重來作鋪墊。

共和黨資深州參議員夏樂伯(Bob Huff)的夫人、加州聖蓋博林肯俱樂部主席何美湄表示,「AB 1726是2014年出現的SCA-5的前奏。」SCA-5對華人記憶猶新,對華人將有不良的影響。她說:「為什麼要只針對亞裔來細分,而華人在亞裔中是最大的。白人、西裔、非裔等,每個族裔都有他們特有的教育和健康問題,那麼為什麼不去細分他們,而是只細分亞裔呢!」

現在包括加州大學、加州州立大學等在內的公立大學系統,招生政策基本沿自1996年通過的加州第209號憲法修正案,禁止公立大學招生時參考種族因素。目前,加州公立大學系統的華裔學生幾乎占了40%,加州華裔人口卻只有不到14%。該法案之所以引起華人社區的抗議,是因為擔憂以種族的方式招生會大大降低一些優秀學生的就學機會。而最近高院的判決又進一步加深了這種憂慮。◇

責任編輯:任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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