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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扶桑托卡車結合順益 台公平會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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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筠芸台北報導)日商三菱扶桑卡客車(Mitsubishi Fuso Truck And Bus Corporation,MFTBC)與順益貿易向公平會申報結合案,公平會宣布,依《公平交易法》不禁止結合。

公平會表示,MFTBC出資51%、順益貿易出資49%設立合資事業,並按該比例持有合資事業股份及指派董事共同參與合資事業之經營管理,合資事業將取代順益貿易FUSO品牌商用車之進口批發業務,成為MFTBC旗下FUSO品牌商用車在台灣獨家進口批發商,屬《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5款之結合型態;去年MFTBC在國內小貨車市場之占有率超過25%,年度參與結合事業銷售金額超過公告金額,達到《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之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之適用情形,依法應向公平會提出申報。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MFTBC為FUSO品牌商用車之製造銷售商,順益貿易為FUSO品牌商用車之進口批發經銷商,是上下游產銷關係;至合資事業將取代順益貿易之FUSO品牌商用車進口批發經銷業務,成為MFTBC旗下FUSO品牌商用車在台灣之獨家進口批發經銷商,結合後MFTBC與合資事業為上下游產銷關係,本案屬垂直結合態樣,考量商用車進口批發,並不限於合資事業FUSO品牌商用車,尚有其他商用車可以替代,且相關市場尚無參進障礙等情事,綜合研判結合後,其他競爭者選擇交易相對人可能性尚無改變、非參與結合事業進入相關市場之困難度並未提高、參與結合事業尚難於相關市場濫用市場力量,是未見參與結合事業結合後形成市場封鎖效果。

故公平會指出,本結合對相關市場尚不具有顯著限制競爭之疑慮,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不利益,因此不禁止結合。◇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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