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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雇主被罰 加拿大外勞政策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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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聯邦政府已稱,外勞政策需改革,但還沒有時間表。從目前政府的行動看,管治在變嚴。下一步,可能是政策的根本性改變。

加拿大的外勞政策要使在本地找不到合適勞工的雇主,可以在海外聘請勞工,同時要保證,不能搶了加拿大工人的工作機會。

這外勞政策經歷過多次變化,但看起來都沒能使外勞免受雇主的不公對待,這問題經常成為新聞焦點。

違規雇主被嚴懲

據《國家郵報》報導 ,亞伯塔省埃德蒙頓市的Marble Restaurants Ltd.在6月28日被判違反勞工市場影響評估(LMIA)的規定,被判罰14,000加元,另加給受害者補償3,500元。

該公司董事Shamez Jivraj合法僱傭了一名女性外勞做餐館櫃檯服務員,實際上是讓她到他家做管家和兼職保姆。法庭發現,當事人違反了LMIA中寫明的外勞工作時間及職業角色規定,付給外勞的是餐館職員工資,讓她做的是別的工作。

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大草原地區的區域總幹事Kim Scoville在一份聲明中稱,試圖繞過加拿大移民法,並欺負外勞的雇主將被繩之以法,「這次的判決就是證明」。

這是埃德蒙頓市今年第3宗與違反外勞政策相關的判例。Jennilyn Morris因傳達虛假、誤導性信息或聲明,以達到移民目的,以及在未經授權下聘用外籍勞工,在5月20日被判2年半監禁。

5月2日,擁有Mundare Esso 加油站的Yoo and Yoo Enterprises,因在沒有授權下僱傭外勞被判4項罪名成立,被罰款3.6萬元。

移民顧問:殺雞儆猴

多倫多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說, 2014年開始,政府出台從嚴執法政策,政府有權對相關個案做跟進調查,包括起訴違規者。「我覺得,這有一點殺雞儆猴的作用」,為了外勞免受剝削,政府需要高調提醒雇主。

對於個案中雇主讓外勞做不是LMIA中規定的工作,黃國為說,申請LMIA的手續已變得很複雜,雇主沒理由不知道需要履行的責任。「我覺得,這雇主不覺得這是一個大問題」。雇主可能會覺得,外勞在餐館工作是這工資,在他們家工作也是一樣的工資。「他們以為可以這樣看,但法律是『黑』與『白』的區別,不是雇主可以自己解釋的。」

過去幾年,媒體報導了大量雇主不公對待外勞的故事,導致政府不斷收緊相關政策,並加強檢查。黃國為說,在2014年的從嚴執法政策實施前,政府無權強行檢查相關雇主,如果雇主不合作的話,政府最多可以2年內不處理這些雇主的申請。

政府嚴格執法的姿態已很明顯。黃國為說,他最近代理了很多LMIA,有的當事人獲得LMIA才3、4個月,政府就來信要求雇主提供文件,證明已兌現了相關的僱傭條件。

「外勞政策永遠是雇主團體和保護主義團體在角力。」黃國為說,上次政府政策的改變,偏向保護主義,使雇主引進外勞更困難了。但雇主永遠都有引進外勞的需要,比如亞伯塔省有很多地方沒有足夠的本地勞工,2014年外勞政策收緊後,「Tim Hortons在亞伯塔省的某些地方,因為不夠人手要關門」。

政策變得更嚴

從去年12月開始,違反外勞政策的雇主,一次違規會面對500至10萬元罰款,最高罰款可達100萬元。

多倫多移民律師龍瑩(Elizabeth Long)說,按這新規定,不但罰款可累加到100萬,當事雇主還可能被永久禁止聘用外勞。埃德蒙頓的那些案例是按舊政策處理,還沒反映出新的處罰政策。

對於政府持續加大處罰力度的做法,龍瑩認為,是舊的LMIA系統不合理造成的。她說:「雇主不想僱傭任何其他的人,他們知道自己要僱傭的人是誰。要求雇主先做廣告招人,是很表面的東西。」

龍瑩說,目前的系統,外勞只能為1個雇主工作。 「這種情況下,外勞很容易受到剝削。因為這人不能為其他雇主工作,會被迫做任何這雇主要求他做的事。」

「他(外勞)擔心不這樣做會失去工作,被驅逐出境。」龍瑩說,「不管建立了多少規則,如果不能使雇員容易離開雇主,你總會造成一個情形:雇員很容易受到剝削。」

7月開始,加拿大招聘外勞的政策進一步收緊,有10個以上員工的雇主,外勞比例從原來的20%降至10%。

黃國為認為,大公司拿到LMIA還不算很難,LMIA沒有上限,雇主只要符合了相關要求,就能獲得。不過,他說,「政策嚴格後,渾水摸魚的沒法做了。」

未來的外勞或可選雇主

今年以來,聯邦政府已經多次提要改革移民政策。外勞政策方面,就業、勞動力發展及勞工部部長米丘克(MaryAnn Mihychuk)稱,她聽到了來自商界及勞工界的反饋,已經要求一個國會委員會評估現有的外勞政策,並提出改革建議。

加拿大的外勞政策有過放鬆,也有過收緊的時候,但都是在勞工市場影響評估通過後,由雇主自己去招聘外勞,如何改革還沒有具體方向和時間表。龍瑩認為,這次的改革可能是根本性的,外勞可能不需要只能為一個雇主工作。她說,業界已經有很多建議,包括在某行業缺勞工時,比如說建築行缺5,000名木工,就可以讓外勞申請木工工作簽證,他們來到加拿大後,不需要只為一個雇主工作。

龍瑩說,她已經聽到可能這樣改革的消息。如果雇主失去了外勞只能為其工作的好處,「雇主還有什麼理由會花錢花時間去聘用外國勞工?不是必須的話,他們聘用加拿大人就可以了。」#

責任編輯: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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