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司法局律所新規引反彈 律師倡議撤銷

【大紀元2016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近日,中共司法部修訂發布了《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新增六條禁律師製造輿論壓力內容,禁止律師事務所放任律師這些行為,否則將受處罰。這個內容剛出爐就遭到律師界強烈反彈,目前已有多名律師倡議撤銷此惡法。

大陸司法部修訂的《律所管理辦法》將於11月1日起執行。其中增設律師事務所放任或縱容律師的六類行為將遭到行政處罰,包括律師以串聯組團、聯署簽名、發表公開信、舉牌、打橫幅、喊口號、聲援等方式,或者就個案召開研討會,或者炒作案件等行為。

處罰措施包括:停業整頓、罰款、甚至吊銷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律所管理辦法》一經陸媒報導就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彈,尤其是律師界一面倒反對。目前已經有數名律師發起倡議要求撤銷《律所管理辦法》。據律師的朋友圈披露,包括知名律師陳光武、楊金柱、韓國權在內的三律師將聯署倡議,以聯名上書,發表致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治局的公開信,要求司法部撤銷違憲的《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目前該倡議在網上流傳後,儘管公開信全文還沒有發表,就已經得到一些律師的響應。據悉公開信將在9月28日發表,並徵集聯署簽名。

湖南張重實律師接受大紀元採訪證實了網上流傳的這個倡議,但他表示文本還沒有看到,但他會加盟簽名聯署反對這個《律所管理辦法》,他還說:「因為這個辦法是違反法治和憲法的,是對公民權利的一種侵犯,是對律師執業權利的侵犯,網上有很多人對此發聲。」

他介紹,這次出台的律所管理辦法是在原有的《律所管理辦法》基礎上增加了六條律師執業活動過程中的做法,「我覺得這是正常行為,但現在遭到限制了」。

此前北京的黃漢中就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律所管理辦法》對事務所和律師非法設定義務,沒有憲法和法律依據。用行政規章限制律師言論自由的憲法權利,荒唐而且無效。用管奴才的辦法管律師,是制定的真正目的。」

北京的餘文生律師向大紀元記者表示:「這是一個典型的惡法。雖然不是法律,但它行使是惡法禁令,所以這個惡法要堅決抵制。」

據大陸律師介紹,袁裕來律師就此話題接受採訪時提出四點批評意見:「1、違憲,限制律師言論自由、媒體新聞自由;2、牴觸律師法、立法法,給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增設了義務和罰則,侵犯律師執業自由;3、授予律師事務所任意辭退、除名律師,既沒有法律依據,也無法操作,必引起各地方律協、司法局、廳執法混亂、濫用職權;4、不確定概念太多,給自我權力尋租、濫用職權創造空間。」

大陸龐琨律師也調侃:「應該早點出來這麼一個規定,那薄王可以隨意地判李莊第二季了,吳昌龍也不用平反了,張氏叔侄也不用查了,呼格案也沒錯了,聶樹斌案也不用重審了⋯⋯」

這個《律所管理辦法》公布後,大陸財新網罕見採訪了一些法律相關人士,對司法部出台的這個修訂的《律所管理辦法》進行負面報導,稱其遭到法律界的反彈。#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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